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意见【全文失效】
浙政发〔201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暂时保留。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列入暂时保留目录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2〕79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省是经济大省,也是矿产资源消耗大省,矿产资源保障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快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从浙江的成矿地质条件出发,以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为目标,以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为动力,以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为抓手,以增强矿产勘查科技能力为支撑,统筹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地质找矿工作,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装勘查,快速突破,不断增强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全面提高地质工作科技水平,实现我省重要成矿区带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全覆盖。以铁、铜、金、银、铅、锌、铀、地热、钼、萤石等矿种为重点,实现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区、老矿山外围及深部找矿新突破,形成一批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到“十二五”末,力争提交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16处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重点勘查区的矿产勘查。按照统一找矿思路、统一勘查部署、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成果质量的要求,在淳安唐村—临安新桥、开化桐村—淳安梓桐、金华罗店—绍兴平水、龙泉查田—松阳象溪、天台龙溪—三门亭旁、衢江大洲—杜泽、杭嘉湖地区等7个重点勘查区,统筹部署矿产勘查工作。对其中找矿潜力大、近期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点区块实施整装勘查,集中力量快速勘查评价。
2.加强老矿山外围和深部找矿。重点选择绍兴漓渚铁矿、绍兴平水铜矿、建德岭后铜矿、遂昌治岭头金矿、青田石平川钼矿等5个老矿山(区),以现有矿山企业为主体,开展外围接替资源勘查。同时,加强重要成矿区带深部地质找矿工作,努力开拓找矿第二空间。
3.鼓励和支持“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以我省短缺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和大宗矿产为重点,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通过风险勘查、投资并购、合作开发等多种形式,到省外境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建立稳定、多元、安全的省外境外矿产品供应基地和资源储备基地。
二、加快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找矿规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并着力构建“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一)公益先行。公益性地质工作是矿产资源勘查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目的是围绕找矿突破,超前部署并开展基础地质调查、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为商业性地质工作提供地质资料和找矿靶区。公益性地质工作由财政出资,其成果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利用。
(二)商业跟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是在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上,投资者为获得商业利益而进行的找矿活动。商业性矿产勘查遵循“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受益”的原则,主要由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风险勘查可通过“申请在先”的方式获得探矿权。
(三)基金衔接。地质勘查基金是政府为了引导和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降低找矿风险而设立的地质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