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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比率变化土地使用权属是否发生转移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比率变化土地使用权属是否发生转移问题的批复

2005-06-06 浙土资函〔2005〕1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18号规定,继续有效。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比率变化土地使用权权属是否发生转移的请示》(温土资[2005]9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