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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绍兴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绍兴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价费〔2012〕3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浙发改法规〔2022〕316号规定,全文废止



绍兴县发改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要求调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请示》(绍发改〔2012〕7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的通知》 ( 浙价房〔1997〕209号)和《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征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