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政办发〔2017〕 1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丽政发〔2018〕60号)规定,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相关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将原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19〕5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政办发〔2022〕66号)规定,继续有效
2.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细则
附件1
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总表
评价内容 |
内容说明 |
实施单位 |
分值 |
行业规范 |
登记管理、实名制等情况 |
登记管理机关 |
4 |
价格政策执行等情况 |
发改部门 |
4 |
|
依法纳税、财务管理等情况 |
财政、税务部门 |
4 |
|
依法用工、社会保险等情况 |
人力社保部门 |
8 |
|
服务水准
|
包括服务理念和行为、服务职能履行、内部管理结构、专业技术队伍、服务条件氛围、服务质量成效、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
行业主管部门 |
55 |
社会满意度 |
公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以及诉讼、投诉、举报等情况 |
行业主管部门 |
25 |
附加分 |
行业等级升级、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等情况 |
行业主管部门 |
不超过10分 |
合计 |
|
|
100+10 |
附件2
民办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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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内容 |
评价细则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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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
登记管理、实名制等情况 (4分) |
①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
1分 |
登记管理机关 |
②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符合规定 |
1分 |
|||
③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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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报备员额使用符合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 |
1分 |
|||
价格 政策 执行 情况 (4分) |
①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
1分 |
发改 部门 |
|
②自主定价范围内的服务延续期间收费政策变化应事先书面约定,没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发生 |
1分 |
|||
③网站和收费场所醒目位置以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
1分 |
|||
④没有收取未事先告知和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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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用工、社会保险等情况 (8分) |
①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
1分 |
人力社保部门 |
|
②在本年度内无因劳资纠纷引发重大或突发群体性事件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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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职职工参保五险的参保率达到100%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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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及时足额缴纳职工的五险社会保险费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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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五险的参保手续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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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报备员额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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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
依法纳税、财务管理等情况 (4分) |
①税费缴纳情况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赋分 |
B级以上:1分 |
财政、税务部门 |
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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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每年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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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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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准 |
行业服务水准(55分) |
①服务理念和行为 |
55分 |
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可利用行业评价结果折合成对应分值) |
②服务职能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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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内部管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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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专业技术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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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服务条件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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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服务质量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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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改革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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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满意度 |
公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以及诉讼、投诉、举报等情况(25分) |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测评情况赋分) |
15分 |
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 |
②社会百姓的满意度(根据测评情况赋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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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专家、知名人士的满意度(根据测评情况赋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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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有投诉、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1-3分,扣完25分为止(如,被投诉举报乱收费行为并被查处;在本年度内因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被投诉举报被查证属实、行政处罚等) |
扣分项 |
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发改、人力社保、财政税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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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行业等级升级、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等情况 (10分) |
①获行业等级升级 |
2分 |
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主管部门 |
②获市级、省级部门荣誉或奖励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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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获省级、国家部委荣誉或奖励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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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获国家级荣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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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其他重大成就或业绩 |
酌情 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