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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台政办发〔2022〕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4〕30号规定,将第二部分第五点中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每参保满1年,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修改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初次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人群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此项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重点人群已创业的按原政策执行,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创业的按新政策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在台州就业创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大学生积极就业

(一)激发企业扩岗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对2022年1月1日起新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二)实施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薪酬补贴。对2022年1月1日起新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公企业,从高校毕业生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起,按月给予企业薪酬补贴,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技师)、全日制专科(高级工)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750元、5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专职社区工作。首批开发不少于1500个专职社区工作岗位,主要面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专职社区工作者,对社区急需的专业人才、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和表现特别优秀的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四)强化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首次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市信保基金承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初次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重点人群创业5年内,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此项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重点人群已创业的按原政策执行,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创业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