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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台政发〔2015〕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4〕30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4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一都三城”目标,坚持教育为先、就业为基、创业带动、政策兜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到2017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0元左右。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0元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00元左右。

(二)基本思路。

——坚持教育优先。把发展教育放在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优先位置,加大教育投入,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致富能力。

——坚持就业为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工业化,加快城市化,积极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就业,努力创造数量更多、收入更高的就业岗位,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持续较快增长。到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坚持创业带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市各地普遍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三园一街”(孵化园、创业园、电子商务园和创业一条街)建设,鼓励更多的城乡居民特别是科技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吸引更多的海内外人才到台州创业,努力把台州建设成为创业环境最优、政策最好的创业高地。到2017年重点扶持1000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全市各级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300家;孵化器面积拓展2万平方米。

——坚持政策兜底。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

二、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

(三)努力创造收入更高的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产业,不断提高就业比重。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全面推进“机器换人”,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低端用工。深化“农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农民5万人,推进农民学院、农民学校、农民创业实训基地建设,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农业专业技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加强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对接,加强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与龙头企业、品牌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优势企业的对接,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再就业。

(四)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按照最低工资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原则,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每年定期发布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等有关信息。按照平均工资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的要求,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已建工会企业覆盖面达到92%以上。

(六)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健全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奖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政策导向。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三、稳步提高经营性收入

(七)加快提高农村家庭经营水平。着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大力推广高效、生态循环的新型种养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在合作经济组织中的股权利益。加强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推行“证明商标+企业商标”的母子双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区域龙头驰名品牌。重点扶持发展民宿型农家乐特色村,各县(市、区)每年集中力量培育2—3个。坚持高起点规划,坚持高标准建设,致力打造“两美两高”(生态环境美、主题形象美、接待水平高、经济效益高)农家乐品牌。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家庭工业,重点支持以来料加工为主体、以手工制作为特色的零排放、低能耗家庭工业发展。

(八)大力发展个体经济新业态。抓住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机遇,大力发展电商网店、软件编程等适宜个体经营的互联网经济新业态。适应市场需求个性化、多样化、高端化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办创意设计、管理咨询、家庭理财等个人工作室或者从事健康顾问、依法提供法律顾问等服务。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个体服务业,推动个体经济业态创新。

(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指导小微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依托,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鼓励利用各类闲置旧厂房创办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强规划引导和用地保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经营领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提高小微企业采购占比。继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健全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和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提高增信和征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