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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金市建建〔2021〕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2023〕72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综〔2025〕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创优工作规范化,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一、总则

(一)金华市建设工程双龙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双龙杯)代表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水平,评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智能、环保。鼓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双龙杯。

(二)双龙杯评审工作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每年评审一次,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委托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市市政行业协会、市风景园林学会组织实施。

(三)双龙杯评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含轨道交通)、水利、电力、能源、园林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管理

(一)市建设局负责双龙杯的评审工作,主要职责:

1.建立双龙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双龙杯品牌建设工作;

2.制定发布年度双龙杯评审细则,建立双龙杯评审专家库;

3.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双龙杯评审推荐指标数量,指导和监督评审推荐工作的开展;

4.研究解决评审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评审期间的投诉举报;

5.宣传、推广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

(二)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市级相关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双龙杯评审推荐工作,主要职责:

1.审核所在地建设、施工单位提出的双龙杯评审申请。其中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等项目由市级相关局审核;

2.对拟参与双龙杯评审项目实施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择优推荐双龙杯评审项目;

3.协助调查处理双龙杯评审推荐期间的投诉举报;

4.宣传、推广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创优精神。

三、评审认定条件

(一)双龙杯评审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

2.工程规模达到规定要求;

3.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并获得县(市、区)最高质量奖(未开展评奖的可直接申报);

4.工程项目已完成竣(交、完)工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过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市内先进水平;

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正确、完整;

6.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具有市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被评定为金华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农房工程除外);

7.无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8.民用建筑工程应装修完成,且投入使用。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参与评审:

1.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双龙杯评审项目基本条件的;

2.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的;

3.建设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行贿行为的;

4.已经参加过双龙杯评审而未通过的;

5.其它不能参与双龙杯评审的情形。

四、考核推荐和评审程序

(一)动态考核

1.拟参与双龙杯评审认定项目,承建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或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前(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应在工程量完成20%前),在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维护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实行挂牌制度。

2.推荐单位对双龙杯挂牌项目实施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取消挂牌。未申请双龙杯挂牌或动态考核中被取消双龙杯挂牌的项目,不得参与双龙杯评审。

3.建立双龙杯参评项目动态管理资料台账,对其在历次质量安全检查或执行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指示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记录在册,供评审时参考。

(二)工程复查

1.由金华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风景园林学会组织若干复查组对参评工程合规性文件全面核查,并对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现场踏勘,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2.复查结束后形成复查报告,对工程的整体质量状况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着重说明工程亮点和不足,并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

(三)评审推荐

1.由市建设局负责成立双龙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

2.召开评审会,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复查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无记名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四)认定发布

1.市建设局业务处室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对初步确定获奖工程进行审核,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

2.对确定的双龙杯获奖工程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项目,由市建设局发文公布。

五、监督管理

(一)推荐单位加强对双龙杯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把关,严格推荐。

(二)市建设局加强对双龙杯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参评项目达不到评审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