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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18〕1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成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方向,以“快准入、宽准营、严监管”为原则,依法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办事流程,分类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难题,通过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办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含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的涉企证照事项,收件和出件均可统一到涉企证照通办窗口,通过加强归集统一、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次办结出件”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涉企证照办理“一事一窗一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尊重申请人选择权,由其自主选择涉企证照事项单办或者通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牵头设立涉企证照通办窗口,建立证照通办工作机制。

(二)坚持能联尽联。以与群众办理商事登记关联密切的行业为基础,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改革。全面梳理能够由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并联办理的通办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拓展不同行业的涉企证照通办改革。

(三)坚持能减尽减。对涉企证照通办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间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和统筹,做到能合尽合、能减尽减、能优尽优、能短尽短,并按行业制定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推行标准化管理。

(四)坚持能通尽通。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证照联办平台,对接关联审批部门业务系统,做到能通尽通,实现统一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网上信息推送、接收、反馈的工作协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清单,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包括企业主体资格登记及其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和备案备查类经营资格登记的事项,要全面梳理相关事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事项准”(见附件1《舟山市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事项梳理目录》)。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及加强准入监管等方式,清理规范涉企证照事项。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实现整合的备案备查类事项,要尽量合并到营业执照当中,进一步扩大“多证合一”事项范围。对跨部门跨事项的行业,要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尽量纳入“证照联办”改革(见附件2《舟山市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情”证照联办行业》。

(二)科学精简整合,优化涉企证照办理流程。涉企证照通办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操作流程,由涉企证照通办窗口联合受理,各部门后台分类审核,涉企证照通办窗口发放涉企证照。精简整合办理涉企证照事项的申请材料、资格要件和办理期限,按照能整则整、能简尽简、能缩必缩的原则,制定涉企证照通办标准化办事手册,对相同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申请事项“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三)推动数字政府,加快涉企证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加快“一窗受理”和“证照联办”平台的开发与应用,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孤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应用,推动涉企证照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和减时间,以“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提高“零跑腿”事项覆盖面。大力推广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便捷网上申报,推动实现涉企证照“网上办”“掌上办”。在信息化平台建成前,暂时采用政府部门间人工传递的方式代替“群众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抓落实。开展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涉及部门多,事项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影响范围广和群众关注度高,是商事登记领域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和本系统的业务指导,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二)加强基础提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统筹指导下,牵头设置科学合理的涉企证照通办窗口,优化配置窗口力量,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对涉企证照办理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组织跨部门业务培训,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够强的全能型窗口人员队伍,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研究制定奖惩机制,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待遇,有条件地实行等级化的薪酬待遇,实现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三)加强考评促推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立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工作督导考评机制,纳入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要认真抓好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勇于探索,务实作为。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要给予鼓励,对敷衍塞责、工作滞后的,要启动问责机制。要建立办理流程效能评估机制,掌握各环节办理时间和存在问题,征求企业和创业者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复制推广。

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8月22日起施行。有关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办事流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执行。

附件:1.舟山市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事项梳理目录

2.舟山市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情”证照联办行业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舟山市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事项梳理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适用对象

事项性质

企业

分支机构

个体户

前置

后置

备案

1

供电营业区审批

经信部门

2

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审批

3

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下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

4

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下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审批

5

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教育部门

6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7

民办学校分立审批

8

民办学校合并审批

9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

10

民办学校终止审批

11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公安部门

12

营业性射击场立项审批

13

设立外资保安服务公司审批

14

设立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审批

15

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16

娱乐场所备案

17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18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19

爆破作业单位备案

20

私章刻制业设立备案

21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22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4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5

民宿(农家乐)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6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核发

27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核发

28

管制刀具制造企业备案

29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民政部门

30

养老机构设立

31

养老机构变更

32

养老机构注销

33

公墓建设审批

34

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

35

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

36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

环保部门

37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38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3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40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住建部门

4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准

42

汽车租赁经营备案

交通运输部门

43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44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45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4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47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

48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分公司设立备案

49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工商登记备案

50

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

51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港航部门

52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53

依法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者备案

农林部门

农林部门

农林部门

54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55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设立)

56

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许可(变更)

57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

58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59

兽药经营许可(设立)

60

兽药经营许可(变更)

61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A证设立)

6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B、C、D证设立)

6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证变更)

64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

65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

66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设立)

67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68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设立)

69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变更)

7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7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设立)

7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变更)

7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74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批(设立)

75

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立(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审批(变更)

76

动物诊疗许可(设立)

77

动物诊疗许可(变更)

78

农药经营许可(设立,适用于经营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

79

农药经营许可(设立,适用于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80

农药经营许可(变更)

81

蚕种生产许可(设立)

82

蚕种生产许可(变更)

83

蚕种经营许可(设立)

84

蚕种经营许可(变更)

85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86

野生植物出售、收购许可

87

一般林木采伐许可

88

珍贵树木采伐许可

89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商务部门

9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91

省内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

92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93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94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海洋与渔业部门

95

国家重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特许

96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97

水产养殖证核发

98

海钓经营许可证核发

99

设立和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文化部门

文化部门

10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备案

101

港、澳、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102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103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04

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105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06

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107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10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

109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110

电影发行单位变更审批

111

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审批

112

从事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备案

11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14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115

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116

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117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资)

118

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119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120

省内电影院线公司的设立、变更审批(含少儿电影发行放映院线、农村跨市经营数字电影院线)

121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

122

非法人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123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卫计部门

124

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25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12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27

内资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旅游部门

128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备案

129

旅行社注销登记的备案

130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安监部门

131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132

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13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34

乙级、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135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

136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13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除港口外)

138

计量校准机构备案

市场监管(质监)部门

市场监管(质监)部门

139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

140

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41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

142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43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14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45

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

146

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47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48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149

获证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变更

150

实验室资质认定

15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152

检验机构地址名称变更

153

检验机构检验标准变更

154

检验机构主要人员变更

155

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变更

156

检验检测能力取消申请

157

检验机构法人性质变更

158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159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60

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161

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162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市场监管(食药监)部门

市场监管(食药监)部门

市场监管(食药监)部门

163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变更备案

164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补发

16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166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167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168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证

169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除外)

170

《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

171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地址)

172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地址除外)

173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筹建

174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筹建

175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验收

176

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验收

177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换证

178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换证

179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

180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

18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182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连锁企业)(检查)

183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单体药店)(检查)

184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变更

185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186

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

187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188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办

189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

19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

191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19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证

193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

194

《食品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

195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换证

196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197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198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证

199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200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

201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

202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203

食品经营许可补发

20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

20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需现场检查)

20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无需现场检查)

20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20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

20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证

210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城市管理部门

211

燃气经营停业、歇业(更换气种)审批

21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213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

214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注销

215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216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

217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

218

港口经营许可

港航部门

219

港口理货经营许可

220

原产地证企业注册备案

贸促会

22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审批

烟草部门

22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气象部门

22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224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附件2

舟山市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情”证照联办行业

序号

“一件事情”事项名称

对应的审批/备案事项

涉及部门

备注

1

餐饮服务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2

食品销售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3

药品经营(单体药店)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

4

商场超市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食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计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5

住宿服务【不含民宿(农家乐)】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计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仅限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6

美容美发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7

洗浴服务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8

旅行社业务经营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内资投资旅行社许可证

旅游部门

9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10

普通货物运输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11

动物诊疗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动物诊疗许可

农林部门

12

农药经营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农药经营许可

农林部门

13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人力社保部门

14

卷烟销售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

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审批

烟草部门

15

游泳场馆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体育部门

16

医疗器械经营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17

印刷经营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新闻广电部门

18

娱乐场所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文化部门

娱乐场所备案

公安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仅限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19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文化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仅限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2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审批

新闻广电部门

21

公章刻制行业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部门

22

外贸企业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商务部门

开户银行许可证

人民银行

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企业备案

检验检疫部门

原产地企业注册

贸促会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海关部门

23

油品贸易企业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安监部门

24

电影院开办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文化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

卫计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

仅限于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25

劳务派遣经营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人社部门

26

燃气经营(瓶装)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

城市管理部门

27

文艺表演团体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文化部门

28

食品生产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不含小作坊)

市场监管部门

29

小食杂店、小餐饮(50平米以下)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

30

水产养殖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水产养殖证核发

海洋渔业部门

31

特种设备制造(生产)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

市场监管部门

32

烟花爆竹零售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安监部门

33

盈利性民办养老机构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民政部门

34

道路客运经营(网络预约出租车)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部门

35

水路运输(国内)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交通运输、港航部门

36

职业中介机构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

人力社保部门

37

港口经营企业

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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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