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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全文废止】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全文废止】

丽食药监〔2014〕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市监〔2020〕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丽市监〔2023〕49号规定,全文废止。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告如下:

1、关于印发《丽水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设置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丽药监〔200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