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 【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1-20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规定,所转文件自2012年7月1日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