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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政办函〔2009〕4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为全面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群,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25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市政府认定并授牌的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市高新园)。
  二、考核内容
  根据“规划合理、产业集聚、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环保安全”的原则,考核内容由综合考评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综合考评。
  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分。综合考评内容包括园区管理与建设、园区规模效益、高新技术产业效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器建设、工业性投资、招商引资与产品出口等主要指标(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综合考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统计核实、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和现场考评等方式进行。各市高新园必须认真按时填报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季度统计数据    (含有关资料及电子文档)于每季度次月25日前上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新办);年度统计数据(含有关资料及电子文档)于次年1月25日前上报。
  (二)一票否决事项。
  1.土地利用事项。不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用地现象。
  2.环境保护事项。存在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行为。
  3.安全生产事项。考核年度内,发生1次死亡2人(含)以上或发生2次死亡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
  4.节能降耗事项。园区内企业万元工业产值能耗高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重点用能企业(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节能目标完成率未达到95%以上。
  5.数据报送事项。年度、季度统计数据逾期未报。
  三、考核程序
  市高新园管理机构按本办法要求,填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考评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由所在区、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级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后,报送市高新办。
市高新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考评,经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确认无一票否决事项后,提请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
各市高新园管理机构必须按照考核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核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对弄虚作假的单位,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考核奖惩
  各市高新园考核结果按综合考评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相同者,以高新技术产业效益指标得分高者为先。
考评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单位为优秀单位,考评得分在85分(不含)以下、60分(含)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考评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根据杭政办函〔2008〕125号的有关规定,对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当年受奖励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50%,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奖励,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市高新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房租水电费用补贴,以及企业孵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项目。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高新园要给予警告,对管理不善、发展缓慢、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经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取消其“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称号。

  本办法由市高新办负责解释。




附件1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考评标准(试行)

区分

考核项目及

标准指标值

权重

评分标准

分值

小计

园区管理与建设(20分)

规划及环境安全

5

总体规划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且有产业、消防、道路、给排水、排污等专项规划与控规,得1分。



规划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得1分。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得1分。


有环境评价报告,严格实施新项目环评制度得1分。


有县区级以上政府的规划批复,得1分。


基础设施建设

5

园内完成土地平整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网铺设,得2分。


道路硬化率在70%以上,得1分。


排污管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或单独建立污水处理厂,得1分。


工业固体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置,得1分。


管理服务质量

10

组织健全,建有专职管理机构,得2分。


具有必要的项目、基建、绿化、环保、环卫、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且运行正常,园区面貌整洁有序,得2分。


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得2分。


园区建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得2分。


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推行信息化管理,实行“一站式”和全程代理服务,企业对管理机构服务满意度高,得2分。


园区规模效益

15分)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亿元(三领域2亿元)

4

达到标准值得3分。每超过标准值1亿元(三领域4000万元)加0.1分,最高加1分;每低于标准值1000万元扣0.1分。



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

4

达到标准值得3分。每超过标准值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1分;每低于标准值1个百分点扣0.1分。


实交税收5000万元(三领域2000万元)

4

达到标准值得3分。每超过标准值1000万元(三领域400万元)加0.1分,最高加1分;

每低于标准值100万元扣0.1分。


实现税收增幅15%

3

达到标准值得2分。每超过标准值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1分;每低于标准值1个百分点扣0.1分。


高新技术产业效益(30分)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园区总收入的比例50%

20

达到标准值得16分。每超过标准值1个百分点加0.3分,最高加4分;每低于标准值1个百分点扣0.3分。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

5

达到标准值得4分。每超过标准值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1分;每低于标准值1个百分点扣0.2分。


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税收增幅20%

5

达到标准值得4分。每超过标准值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1分;每低于标准值1个百分点扣0.2分。


高新技术企业

15分)

各级高新技术企业数10

12

达到标准值得10分。超过标准值按当年新增数加分,最高加2分;每少于标准值1家扣1分。



其中:省级以上

当年新增加1家加0.5分。

市级

当年新增加1家加0.2分。

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三领域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

3

达到标准值得2分。每超过标准值1家加0.5分,最高加1分;每少于标准值1家扣1分。


科技创新

10分)

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数5

5

达到标准值得4分。超过标准值按当年新增数加分,最高加1分;每少于标准值1家扣1分。



其中:国家级

当年每新增1家加1分。

省级

当年每新增1家加0.5分。

市级

当年每新增1家加0.2分。

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

2

当年每承担1项国家级科技项目加1分、省级科技项目加0.5分,最多2分。


专利(版权)授权数

3

当年每获授权1项专利得0.1分,其中发明专利1项加0.5分,最多3分。


孵化器建设(5分)

科技企业孵化器

2

每建有1个市级孵化器得1分、1个省级以上孵化器得2分,最多2分。



孵化面积

1

每建1000平方米得0.1分,最多1分。


在孵企业

1

每孵化3家企业得0.1分,最多1分。


毕业企业

1

每毕业1家企业得0.1分,最多1分。


投资、引资与出口(5分)

完成工业(生产)性投资总额

1

当年每完成500万元得0.1分,最多1分。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1

当年每完成50万美元得0.1分,最多1分。


实际利用内资总额

1

当年每完成500万元得0.1分,最多1分。


产品出口交货值

2

当年每完成50万美元得0.1分,最多2分。


合计


100






附件2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考评表

20 年度)







名称:

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考评表


单位(盖章):

区分

考核项目及标准指标值

权重

完成实绩

自评分

考评分

园区管理与建设(20分)

规划及环境安全

5




基础设施建设

5



管理服务质量

10



园区规模效益

15分)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亿元(三领域2亿元)

4




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

4



实现利税5000万元(三领域2000万元)

4



实现利税增幅15%

3



高新技术产业效益(30分)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50%

20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

5



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税增幅20%

5



高新技术企业

13分)

各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10

10




其中:省级以上



   市级



5000万元(三领域2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3

3





区分

考核项目及标准指标值

标准分

完成实绩

自评分

考评分

科技创新

10分)

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数5

5




其中: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

2



专利(版权)授权数

3




孵化器建设(5分)

科技企业孵化器

1




孵化面积

1



在孵企业

2



毕业企业

1



投资、引资与出口(5分)

完成工业性投资总额

1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

1



实际利用内资总额

1



产品出口交货值

2



合计


100




单位承诺:特此声明表中所填内容、数据真实完整。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盖章)

各区、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

杭州市

高新技术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盖章)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