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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
湖政发〔2007〕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7〕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精神,市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 ( 湖政发〔2007〕23号)文件,对我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作出了规定。各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起步良好,进展顺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困难,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困难,在认真贯彻湖政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有利于遏制工业用地压价竞争,低成本过度扩张,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土地出让领域的腐败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落实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发改、经委、财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监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和信息发布工作;具体确定工业用地出让方案和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具体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负责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收缴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以及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编制出让金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和复核验收工作。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工业项目投资计划工作;负责确定具体工业用地出让方案中的产业准入和投资强度;参与工业用地竞买人(或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取得土地后工业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和复核验收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制订具体工业用地出让方案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经济技术指标;具体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等审批;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和复核验收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批复工业用地出让金收支预算;安排必要的征地周转资金;负责出让金使用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确定具体工业用地出让方案中的环境保护标准;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负责建设期环保管理和项目验收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在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中的履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工业用地公开出让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出让地块的征地协调,地面附着物、房屋的处理、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和复核验收等工作。
  三、改进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工业用地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复杂性。工作中,既要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又要结合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具体要求,使其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
  (一)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坚持推进我市经济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原则;必须坚持切实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
  (二)建立预公告、预申请制度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定期对将要出让的工业用地地块进行产业、地址、环保、投资强度的确认,并发布信息预告,接受预申请。意向业主即可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项目申报编制等前期工作,以加快土地受让后的项目办理速度。
  (三)探索多种公开出让方式
  对列入涉及重大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减排以及环境保护且开发建设要求较高、仅有少数受让意向者的工业用地,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综合条件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总综合确定;对工业项目有严格限制和特别要求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出让。对一般项目,有多名竞争意向者,应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业主。
  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用地面积。既可以确定出让面积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不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招标拍卖挂牌通过竞单位面积地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