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有效)
嘉科综〔2018〕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 2021- 12- 23规定,继续有效
南湖区、秀洲区科技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商局、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聚焦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重点,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现将《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嘉兴市财政局

2018年1月17日

深化嘉兴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聚焦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重点,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11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科发计〔2016〕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实际,特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遵循科研规律,强化顶层设计,调整和优化科技计划布局,聚焦重点任务,高效配置资源,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计划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科技创新战略任务,加强主动布局。重点围绕提升我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惠及民生等,确定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形成面向科技前沿、聚焦重大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科技计划布局。

(二)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突出市场导向。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以普惠性和引导性政策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三)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打通创新链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突出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系统化设计、全链式部署、阶段性安排,更加主动地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新经济业态培育,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四)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推进痕迹管理。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

三、优化科技计划设置

围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转化应用、条件建设四个创新链环节,设立公益性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和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等三类市级科技计划,形成财政专项资金与科技创新活动高度契合的新型科技计划体系。

(一)公益性研究计划。设置应用性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社会民生科技创新三个专项。

公益性计划研究主要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领域中共性科技问题,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究。支持方式为事前补助或分期补助。

1应用性基础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应用与关键问题以及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与企业联合开发,着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与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2.软科学研究专项。围绕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注点”,应用多学科开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与政策。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智库”与党委、政府研究部门联合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 民生科技创新专项。围绕人口与健康、环境与资源、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等领域,以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二)重点研发计划。设置产业发展攻关专项、成果转化专项等二个专项。

重点研究计划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需求,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产品和技术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通过重点研发计划的实施,为我市高新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方式为事前分期补助和事后补助。

1.产业发展攻关专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主要技术难题,按照科技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主动设计若干优先主题,分批实施,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攻关。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方式予以支持。资助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采取政府前期引导与基于绩效评价的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前期引导经费按专项资助经费总额的30%拨付,后续资金按完成研发任务进度予以拨付。

2、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面向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技术成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该专项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鼓励开展转化技术的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该专项采取竞争性或事后补助的方式。

(三)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设置创新活动引导专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专项等二个专项。

1、创新活动引导专项。根据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引导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