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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3〕5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19〕12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21〕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告所属事业单位,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

杭州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33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技术工岗位的聘任管理。
二、聘任条件
(一)我市现聘在工勤技能二级、三级岗位,且取得本工种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资格证书人员,在规定的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可以申报聘任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
(二)申报聘任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相应学历,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6、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申报聘任工勤技能一级岗位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5年,聘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岗位工作;申报聘任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人员须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岗位工作。
(三)在本工种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业绩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其中:
“钱江技能大奖”、市级以上“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获得者,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代表省、市参加全国或国际性技能竞赛者,申报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2年。
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前5名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申报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2年。
获得市级技术比赛前三名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申报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1年。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