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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公安局、财政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教育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外教资源统筹管理,推进全市学校、幼儿园外教聘请(以下简称聘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基本原则
  (一)服务导向。
  以满足杭州城市国际化与教育现代化需求,加快杭州教育国际化进程为目标,围绕服务学校聘外、服务外教应聘的“双服务”主题,发挥大数据功能,细化全过程管理,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吸引更多优质外教资源来杭任教。
  (二)分类管理。
  将外教资源分为国内外在职外籍教师、国外学校退休的外籍教师、国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国内外高校在读外籍实习生、国内高校留学生毕业生,实行分类管理,有效盘活杭州外教资源。同时,对结对学校的短期交流访学教师做好登记管理。
  (三)量质并举。
  注重开拓渠道,扩大在杭外教规模,推动我市学校、幼儿园聘外普及化,努力实现外教引进优质化,不断促进外教质量提高,实现量质并举、跨越发展。
  (四)全域共享。
  注重多途径探索破解地域原因造成的结构性不均衡问题,实现聘外工作从中心城区向周边县(市)延伸,带动各区、县(市)更新办学理念,实现共同发展。
  二、完善平台建设
  (一)建立健全外教工作协同管理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外教引进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促进工作联动,共同推动我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建设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依托现有教育信息化基础,构建和完善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实施一站式供需配对服务与大数据协同管理:
  1.供需对接。服务网接受中小学发布岗位招聘需求和外籍人士提交应聘意向;同时对供需信息进行筛选、配对,促进双方确定聘用意向,开展聘用工作。
  2.一站服务。服务网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进行对接,将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涉及聘外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审批手续、流程、环节、时限、条件及所需材料一站式综合告知,并提供办事入口。
  3.数据集成。市人力社保、公安、教育、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利用服务网协同实施全市学校、幼儿园聘外数据即时统计及数据共享、分析、核实制度。聘外学校应及时将外教相关数据及变更、注销等信息传输至服务网的外教资源信息库。本市学校、幼儿园凡有海外结对学校派教师来杭进行3个月以内的交流访学,需即时在服务网进行信息登记。
  4.质量评价。对学校、幼儿园聘外和外教任职全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评价。凡通过各种渠道聘外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登录服务网,对所聘外教进行过程性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外教也可定期参与对所聘学校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三)组建管理服务团队。依托杭州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组建外教资源管理服务团队,统筹开展外教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免费为我市学校、幼儿园提供外教相关服务:为我市学校、幼儿园外教引进与管理工作提供咨询与服务;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外教管理制度;对学校、幼儿园外教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测和评估;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外教引进、管理、考评等事宜;面向外籍教师开展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及咨询服务等。管理服务团队由市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每年要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递交学校、幼儿园外教工作评估报告。
  三、优化管理服务
  (一)促进外教来源多样化。
  1.开展外国留学生留杭任教试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在杭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或所获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直接留杭任教试点工作。
  2.鼓励外籍实习生在杭实习任教。经管理服务团队审核,由外籍实习生所在高校与相关学校、幼儿园签订实习协议,并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照法律规定在外籍实习生有效的学习类居留许可证上加注“实习”字样,有效期半年,最长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