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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采认事项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采认事项的通知
绍市人社发〔2022〕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市人社发〔2023〕47号规定, 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湾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保障台湾地区技能人才在绍兴就业创业,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绍自贸联创办〔2022〕1号),现就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台湾地区“劳动力发展署技能检定中心”核发的台湾技术士等级证书)在绍兴市域内采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具有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的台湾地区技能人才。

二、适用职业范围

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手工木工、眼镜定配工、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模具工、育婴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20个职业(具体等级对应关系见附件1)。后续将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申请要求

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市)台办提出技能证书采认申请,经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台办和市人力社保局认证。

提交申请应当由本人填写《绍兴市台湾地区技能证书采认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原件;

(三)两寸免冠白底彩色近照相片;

(四)台湾地区公布的技能证书查询信息或提供能够认定技能证书真实性的方式。

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符合采认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换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相关政策适用事宜

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经采认后,可按相应技能等级、条件,参加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参加绍兴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

五、附则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执行。

附件:1.台湾地区技能证书采认目录(第一批)

2.绍兴市台湾地区技能证书采认申请表

附件1、2.doc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台湾地区技能证书采认目录

(第一批)

序号

台湾地区技术士名称及等级

国家职业名称及等级

1

营建防水

乙级

防水工

三级

丙级

四级

2

泥水

乙级

砌筑工

三级

丙级

四级

3

混凝土

甲级

混凝土工

三级

乙级

四级

丙级

五级

4

钢筋

甲级

钢筋工

二级

乙级

三级

丙级

四级

5

锅炉操作

甲级

锅炉操作工

三级

乙级

四级

丙级

五级

6

铸造

丙级

铸造工

三级

7

热处理

甲级

金属热处理工

三级

乙级

四级

丙级

五级

8

车床

甲级

车工

一级

乙级

二级

丙级

三级

9

铣床

甲级

铣工

一级

乙级

二级

丙级

三级

10

装潢木工、门窗木工和家具木工

甲级

手工木工

一级

乙级

二级

丙级

三级

11

眼镜镜片制作

甲级

眼镜定配工

二级

乙级

三级

丙级

四级

12

中式面食加工

乙级

中式面点师

二级

丙级

三级

13

烘焙食品

乙级

西式面点师

二级

丙级

三级

14

模具

甲级

模具工

二级

乙级

三级

丙级

四级

15

保姆人员

单一级

育婴员

三级

16

中餐烹调

甲级

中式烹调师

一级

乙级

二级

丙级

三级

17

西餐烹调

乙级

西式烹调师

二级

丙级

三级

18

美容

乙级

美容师

二级

丙级

三级

19

女子美发

乙级

美发师

二级

丙级

三级

20

汽车修护

甲级

汽车维修工

二级

乙级

三级

丙级

四级



附件2

绍兴市台湾地区技能证书采认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编号


技术士证书名称


等级


技术士证书编码


申请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等级


本人知晓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采认事项相关要求,承诺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提交的技术士证书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注销证书的处理,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表人: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属地台办

意见




(盖章)

属地

人力社保

部门意见




(盖章)

市台办意见




(盖章)

市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章)


说明:此表格一式三份,由申报者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写,并逐项填写不得漏填;凡不按本表各项内容如实填写或填写内容经查不真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关于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采认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8-15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台湾地区技能人才在绍兴就业创业,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绍自贸联创办〔2022〕1号)要求,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中共绍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制定《关于台湾地区部分技能证书采认事项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绍自贸联创办〔2022〕1号)。

三、主要内容

分为适用对象、适用职业范围、申请要求和相关政策适用事宜四方面的内容。

1、适用对象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具有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的台湾地区技能人才。

2、适用职业范围

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手工木工、眼镜定配工、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模具工、育婴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20个职业。后续将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申请要求

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市)台办提出技能证书采认申请,经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台办和市人力社保局认证。经公示无异议的,换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相关政策适用事宜

台湾地区技术士等级证书经采认后,可按相应技能等级、条件,参加绍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参加绍兴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81503233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