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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6〕89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9-28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的通知》(国税函〔2006〕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