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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企业提质增效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进示范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企业提质增效的通知
津国土房用函字〔2018〕9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继续施行的局发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19年8月15日规定,继续施行
  各示范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区工业经委,滨海新区经信委:

  示范工业园区成立以来,有效带动各区社会经济发展,为我市及各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园区内土地利用粗放问题依然存在。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局督察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示范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意识,以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为基础,原则上不再调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各类新增工业项目进驻示范工业园区及其他市级以上园区进行建设,引导园区外的现状工业项目,通过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等逐步向园区集中。

  二、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园区管理机构应切实规范土地使用,未经依法审批,不得以“预征”、“征地前期工作”等名义违法征收或实际控制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直接占用用于非农业建设;对未经依法审批、但已实施征地行为的预征地问题进行认真清理和纠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强化新增项目入园审核。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园区管理机构应会同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权严格审核入园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用地规模等指标,推动提升园区土地利用效率。

  四、加大招商力度。园区管理机构和区工经委应多招商、招好商,做好产业项目的摆位布局,严控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根据产业项目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园区建设,控制好基础设施建设节奏,避免基础设施圈地造成产业用地空置,切实提升产业用地使用效率。

  五、加快低效闲置企业盘活。园区管理机构应立足于挖潜存量,会同区国土资源部门督促闲置土地开工建设、收回重新供应,用好用足现有土地资源,会同区工业经委加快低效闲置企业处置,促进低效闲置企业转型升级、注资盘活,努力盘活低效闲置企业,释放园区沉没成本,降低园区运营风险。

  六、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园区管理机构应积极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供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标准厂房用地按工业用途管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七、鼓励企业高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鼓励利用划拨土地上的闲置工业厂房、仓库等发展养老、流通、服务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