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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浙林产〔2014〕10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浙林防〔2022〕3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及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4〕42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森林休闲养生业是森林旅游发展的新业态,是以丰富的森林生态景观、优质的森林环境、健康的森林产品、深厚的森林养生文化等为主要资源,配备相应的休闲养生服务设施,开展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休闲养生服务。
  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是发挥森林多种功能,让人们走进森林、回归自然,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和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城市生活和工作方式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森林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中含有许多对环境有益的物质,它不仅对人的情绪、精神以及想象力具有积极的影响,还起到净化环境的效果。森林释放的负氧离子被比喻为“蓝色维他命”和“空气长寿素”,对于人体生长发育和疾病防治具有许多积极作用。到森林中游憩、休闲养生、消除疲劳、放松心情、追寻宁静已成为许多城市居民的重要生活内容。随着森林休闲养生业的兴起,人们逐渐认识到利用森林自身功能和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应用于疗养康复、防治疾病、增强体质,具有经济实用、易于推广、适应广泛等优点。
  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也是促进从砍树到看树、从观光到休闲、从赏景到养生的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需要,是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级林业和旅游部门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高度和打造旅游“万亿”产业的要求,深化对发展森林旅游重要意义的认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为,引导森林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一流的森林休闲养生福地,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二、目标原则
  (一)主要目标。依据森林休闲养生理念,发掘利用当地的自然景观、森林环境、民俗风情、休闲养生等资源,通过试点示范、综合协调、产业融合,开发建设度假、游憩、疗养、保健、养老、娱乐等旅游休闲养生产品,打造进森林氧吧、品森林美食、赏森林美景的森林旅游养生品牌,打造一批森林休闲养生福地,实现市民进森林、农民增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森林旅游休闲养生区,森林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森林旅游总人数超过2亿人次。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合理利用。优良的森林生态系统是开展森林休闲养生的重要载体和条件。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要严守生态保护的红线,以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优化为前提,以发挥森林多种功能为目的,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培育的关系,体现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友好的理念,把好山好水好空气、原汁原味原风情作为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的最大优势和品牌。
  2.以人为本,重在养生。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们走进森林、亲近森林、享受森林。应用“环境——心理——生理”健康模式,调整人的心身状态,改善身体机能,推广森林休闲与养生文化融为一体的体验式健康生活方式,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养生服务,并让当地居民直接受益。
  3.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和保健功能,挖掘森林文化、养生文化、民俗文化,因地制宜提供休闲养生服务条件,开发森林休闲养生产品,配备相应的休闲养生服务设施,开展森林休闲养生的研究和体验,融合生态、休闲、养生、保健等产业,创新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
  4.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把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科学制订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合理布局,区域开发,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参与的发展机制,促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森林景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业园区等各类森林景区要遵循森林休闲养生理念,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和景观效果的森林群落的保护;加强通道、水系两侧、乡村周边的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加强森林抚育、林相改造、景观提升,采用补植阔叶树种或彩色树种等方式,着力建设景观优美、林相优化、生态优良的彩色健康森林。
  (二)营建森林氧吧。各地要以“体验生态、亲近自然、返璞归真”的理念,利用当地自然景观、森林环境、民俗风情等休闲养生条件,因地制宜提供用于森林徒步、野外体验的森林古道、绿道、露营地等野外健身场所,提供用于森林浴的游憩、健身、娱乐等休闲设施,营建闻森林馨香、吸高氧空气、听松涛鸟鸣,感受山野灵气、体验内心宁静、感悟天人合一的融自然生态与保健养生为一体的森林氧吧。
  (三)修复森林古道。各地要挖掘修复古道遗迹,发挥森林古道沟通与联系自然、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森林徒步、野外体验、森林浴等休闲养生活动的山地步行道。修复森林古道要规划实施好森林廊道系统、慢行道系统、节点服务系统、标识系统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按照《浙江森林古道修复规范指导意见》开展试点,采用公众寻找、专家评选的方式命名。
  (四)发展森林人家。森林人家是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林业生产基地为依托,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以养护大户、家庭林场、工商业主等为经营主体,提供吃、住、游、购等服务要素的生态友好型观光休闲经营体。根据《浙江森林家园建设指导意见》,对森林人家较为聚集的行政村等开展“浙江森林家园”试点创建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