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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的通知
鲁建管发〔2011〕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结果的通知》 ( 鲁建法函〔2021〕1号规定,现行有效。延续有效期至2026.6.28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结果的通知》 ( 鲁建法函〔2023〕1号)规定,保留有效。有效期至2026.6.28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施工企业自纠、主管部门抽查、重点企业监控、企业现场联动”的动态管理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工业局、省地矿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冶金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其所属行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的11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解,形成《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动态考核标准》)。实行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双考核联动机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企业初始监管状态为绿色,上一年度考核不计入下一年度。

第五条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汇总分值作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的依据,存在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六条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85分(含)以上,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

第七条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含)至85分(不含),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与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至少抽查该企业30%以上施工现场。整改后经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检查合格,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

第八条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70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后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对企业所有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按《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解除红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  各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

(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2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3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

第十一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

(一)同一工程项目3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二)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工程项目6次以上(含)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三)工程项目首次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四)同一企业在同一市、县内2个以下(含)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第十二条 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具备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合格,列入绿色监管。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合格,根据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和监管类别。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考动态考核基本合格,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复核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复核达到基本合格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列入黄色监管。经整改符合要求,解除黄色监管,转化为绿色监管。

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转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定为不合格的,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复核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列入红色监管,并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建管局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建议。暂扣期间经所在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合格,暂扣期满转为绿色监管。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延长暂扣期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施工企业要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条件逐一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查找不完善的项目,防止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应定期按照《动态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每年向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上报自查结果不少于2次。企业自查应认真、细致,逐级自纠。未按时上报自查结果或者弄虚作假的,列入黄色监管。

第十八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根据《动态考核标准》,对本地各类企业进行动态抽查,督促企业不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各市(各部门)每年组织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企业总数不得低于本地(本部门)企业总数的20%,可根据实际情况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存在安全生产行为不良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应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抽查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抽查。县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动态考核标准》和相关法规规章进行抽查,并及时向市级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上报复核结果。

第十九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将列入黄色与红色监管企业存在问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二十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每年1月15日前应将本地、本部门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报省建管局(附件2)。

  第二十一条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考核激励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动态考核一直列入绿色监管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时予以优先考虑,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在监督管理时采取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执行情况,省建管局将在《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系统》,建立数字化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网上动态监管。

第二十三条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


附件1: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标准

一、汇总表(格式):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许可证编号



一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考核(在对应项目打√)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分)

安全生产投入

(15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5分)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20分)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10分)

安全教育培训

(5分)

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10分)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5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5分)

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10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5分)

项目合计得分

考核实际得分













100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论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在对应项目打√)


检查人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检查时间


受检(自查)单位负责人

(签字)


受检(自查)时间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考  核  评  分  说  明


1、此表及以下表格可作为企业自查使用,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抽查使用。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对应11个分表,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作为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考核的依据。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果。

2、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

(1)各分表中20分(含)以上项目为主要评价项目,20分以下项目为一般评价项目。每个分表中有2项主要评价项目或3项一般评价项目得分为0,该分表不得分。汇总表单项得0分,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为0分。

(2)汇总表中各分项实得分=该分项在考核分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汇总表中企业考核实际得分=汇总表中分项合计总分

(4)各分表中每项扣减分数总和超出该项应得分后,该项实得分数为零。







二、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分表(格式)

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本企业部门设置及管理人员花名册

查有关文件

5

未根据企业管理特点设置部门的,扣5分;

未建立管理人员档案的,扣5分。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查有关文件和责任书文本

20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2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真实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及延期资料存档的,扣20分。



3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5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5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分解的,扣5-15分;

安全管理目标未落实或未执行的,扣5-15分。



4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关人员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5分;

目标责任书签订不全的,扣1-5分。



5

领导带班制度

查有关记录和现场

20

节假日工程项目无企业领导轮流值班的,扣20分;

工程项目无项目部领导带班的扣20分。



6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和现场

15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的,扣15分;

各部门、岗位人员及施工现场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未得到明确的,扣5-15分。



7

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

5

合同中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的,扣5分;

职责和指标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相符的,扣1-5分。



8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查有关文件

5

未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扣5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不齐全的,扣1-5分。



9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查有关记录

5

未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的,扣5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奖罚落实不到位的,扣1-5分。



10

对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资格资质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

查看文件和现场

5

总包企业未制定对分包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办法的,扣5分;

专业承包未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扣5分;

劳务企业未制定现场管理办法的,扣5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2:安全生产投入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查有关文件

15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审批、监督管理、验收等内容)的,扣15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内容不齐全或缺乏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2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

10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扣10分;

未实施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扣10分;

年度计划制定不健全的或实施不到位的,扣5-10分。



5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

查有关文件和管理流程及资金实际使用的发票。

15

未设立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扣15分;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的,扣5-10分。



3

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记录

20

未落实安全防护用品资金的,扣2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的,扣5-15分;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记录(安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费用、安全教育培训)不齐全的,扣5-15分。



7

各施工现场安全费用使用记录

抽查施工现场

20

施工现场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扣20分;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未专款专用的,扣5-15分;

施工现场无安全费用拨付、使用记录的,扣5-15分。



9

建设单位措施费用凭证

10

未取得建设单位措施费用凭证的,扣10分。



10

安全生产投入总额占企业施工总产值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查企业管理台帐

10

未达到的,扣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查管理文件

20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0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不健全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5-10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行使职能的 ,扣5-10分。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20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考核证书的,扣5-20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扣5-20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兼职的,扣5-10分。



3

安全机构设备与经费

10

安全机构未配备日常检查设备的,扣10分;

安全机构无管理必要经费的,扣10分。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分工

5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无责任分工的,扣5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分工不健全的,扣1-5分;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未落实的,扣1-5分。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0

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扣10分;

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5-10分。



6

企业月检、施工现场周检及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

抽查施工现场

10

未实施企业月检、施工现场周检的,扣10分;

日常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扣5-10分。



7

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

查管理档案

10

未建立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机制的,扣10分;

企业检查记录收集不全的,扣5-10分;

现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的,扣5-10分。



8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布检查、处罚情况,部署任务

5

未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扣5分;

会议记录收集不全的,扣1-5分。



9

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并写出报告

10

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的,扣10分;

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弄虚作假的,扣5-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三类人员管理档案

查管理档案

20

未建立三类人员管理档案的,扣20分;

三类人员管理混乱的,扣5-20分。



2

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持证上岗

查证书原件

20

全部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

每缺少1人持证上岗的,扣5分。



3

项目负责人持证人数达到要求(与资质标准要求相同)

20

全部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

每缺少1人的,扣5分。



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人数达到要求(不小于项目经理负责人的人数)

20

全部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

每缺少1人的,扣5分。



5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查施工现场

20

全部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

每缺少1人的,扣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5: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查管理文件

20

未制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扣20分;

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扣5-20分。



2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20

未制定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扣20分;

操作规程未实施的,扣5-20分。



3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查管理档案

20

未建立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扣20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的,扣5-10分。



4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配备情况

20

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配备(根据企业专业)不齐全的,扣5-20分。



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0

未建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扣20分;

档案不齐全的,扣5-20分;

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相符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扣完为止。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6:安全教育培训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查管理文件

20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扣20分;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2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扣20分;

安全教育计划实施不到位的,扣5-10分。



3

实施教育培训活动,培训考核有记录

查培训档案

20

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扣20分;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不全的,扣5-10分。



4

企业管理人员教育档案

10

未建立企业本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的,扣10分;

管理人员教育档案不全的,扣5-10分。



5

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教育档案

10

未建立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的,扣10分;

现场管理人员教育档案不全的,扣5-10分。



6

各类安全活动(安全月等)记录

10

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扣10分;

安全生产活动未全部实施的,扣5-10分。



7

职工夜校开办情况(计划、教材、签到、考核等记录)

10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开办职工夜校的,扣10分;

企业对职工夜校未进行统一管理的,扣3-5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7: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企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查文件

30

企业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扣30分;

每发现一处在建工程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扣10分,扣完为止;

未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对伤亡职工进行赔付的,每起扣10分,扣完为止。



2

企业办理工伤保险

查文件

30

未办理工伤保险的,扣30分。



3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查文件管理

20

未制定相关制度的,扣20分;

制度未落实的,扣5-10分;

制度不健全的,扣5-15分。



4

工伤、事故处理档案

查管理档案

20

未建立工伤、事故处理档案的,扣20分;

工伤、事故处理档案不齐全的,扣10-2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

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台帐

查企业管理资料

20

未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的,扣20分;

未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的,扣20分;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档案不齐全的,扣5-10分。



2

起重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10

未建立起重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的,扣10分;

未按照制度实施的,扣5-10分;

实施记录不齐全的,扣5-10分。



3

施工起重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

抽查施工现场

10

未提供相关证件的,扣10分;

起重设备证件不齐全的,扣5-10分。



4

起重设备租赁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0

未确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10分;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施不到位的,扣5-10分。



5

现场设备安装、拆除队伍审查

10

未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拆除队伍审查的,扣10分;

审查不细致,存在问题的,扣5-10分。



6

现场设备安装、拆除专项方案

20

未制定专项方案措施的,扣20分;

方案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10分;

方案未落实的,扣5-20分。



7

现场设备检测(检验)验收记录

20

设备安装和拆卸前,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的,扣20分;

未进行使用登记的扣20分;

起重设备未检测(检验)、验收的,扣20分;

检测、验收记录不齐全的,扣5-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查管理文件、抽查现场

20

未对企业承接工程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分析的,扣5-15分;

未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扣10-20分;

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的,扣5-15分。



2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20

未制定相关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缺少针对性的,扣5-10分;

有一项措施未实施的,扣5分,扣完为止。



3

个人防护措施

20

未制定个人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缺少针对性的,扣5-10分。



4

本企业购买使用劳保用品统计

抽查现场

20

未按照职业危害配备劳保用品的,扣20分;

现场劳保用品发放、使用不到位的,扣10-15分。



5

定期检查办法

查管理记录

20

未制定检查办法的,扣20分;

检查工作未实施或不到位的,扣10-15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监控措施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或现场易发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得监控(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查管理文件

20

未建立监控管理制度的,扣20分;

监控管理制度未实施的,扣5-15分;

监控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的,扣5-10分。



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查管理档案

20

未建立动态管理档案的,扣20分;

动态管理档案不齐全的,扣5-10分。



3

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查管理文件

10

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10分;

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4

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查档案及施工现场

10

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每发现一项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扣完为止。



5

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

查管理记录

10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编制人员对方案实施交底的,扣10分;

未组织验收的,扣5-10分;

未对过程进行检查的,扣5-10分。



6

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作业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抽查施工现场

15

未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控的,扣15分;

专业人员未实施监控的,扣5-10分;

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照制度采取措施的,扣5-10分。



7

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企业备案。

查企业档案及施工现场

15

深基坑等重大工程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扣15分;

对专家论证方案要求未落实或整改的,扣5-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2-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本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查管理文件

20

未制定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0分;

本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缺少可操作性的,扣10-20分;

本企业未全面执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要求的,扣5-10分。



2

施工现场制定本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查施工现场

20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0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缺少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施工现场未全面执行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要求的,扣5-10分。



3

应急设备与抢险队伍档案

查管理文件

20

未建立应急设备、抢险队伍管理档案的,扣20分;

应急设备、队伍管理不健全的,扣5-10分。



4

应急预案演练或演练记录

20

未实施应急预案演练的,扣20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的,扣5-10分。



5

应急预案实施效果

查应急预案

20

应急预案中主要参与人员未掌握应急时主要职责分工的,扣10-20分;

参与应急的设备及物资不能随时调动或不齐全的,扣5-1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年度汇总表(格式)

市(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市(部门)企业总数


本年度动态考核抽查企业总数


年内一直列入绿色监管企业个数


年内曾列入黄色监管企业个数


年内曾列入红色监管企业个数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良行为记录

序号

企业名称

列入黄色监管次数

列入红色监管次数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