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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7〕1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5〕71号)精神和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5号)要求,结合宁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开放协同、机制创新”原则,打造以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6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为主体,支撑N个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1+6+N”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建设“名城名都”和知识产权强市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现区域间知识资源合理流转配置、高效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有效融合,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运用效益明显提升。

(一)形成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制。培育6家以上专业化、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持有的可运营专利数量达到120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知识产权交易量年均增幅20%以上。

(二)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形成20个以上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发明专利数量不低于50件,《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量不低于10件。

(三)形成严格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成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和社会调解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知识产权执法案件年结案率保持95%以上,行政执法办案量年均增幅20%以上,结案时间缩短20%以上,维权援助服务的企业每年不低于100家,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案件量累计达到2000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四)形成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累计建成企业专利特色库1900个,行业专利特色库100个。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事业单位累计达到500家以上,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覆盖小微企业累计达到15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体系

1.实施专利导航工程

(1)推进专利导航与产业发展决策联动。重点围绕我市“3511”新型产业体系中新材料、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八大千亿级产业,鼓励产业园区和功能区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建立专利导航支撑产业发展决策机制,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产业专利技术预见等专利导航成果运用到区域产业规划制定实施、招商引资、人才和技术引进等工作。创建以专利为核心的产业创新资源数据库,绘制新材料、高端装备、海洋高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专利布局地图和技术路线图,建立以专利信息为基础的产业创新资源布局机制。[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推进专利导航与优势企业培育联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和专利规划工作,增强企业竞争优势。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将专利战略分析和重点产品专利技术分析融入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环节,为企业专利收储、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运营活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实施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计划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组合培育机制,引导企业探索构建高价值专利创造与专利组合新模式。在磁性材料、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鼓励企业以跨国并购、技术合作、协同创新等模式,引进、培育一批关键技术领域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构建一批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点专利池,组建若干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政策保障机制,对产业带动力强或示范意义大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战略管理、风险管控和资本运作能力。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计划,引导企业根据管理需求,将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维权保护等业务集中托管于专业机构。鼓励企业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制度,运用知识产权运营策略,提升知识产权战略价值,推进知识产权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1.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我市现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专利技术(宁波)展示交易中心、天一生水网等资源,打造以产业为导向、数据为基础、精准服务为支撑、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数据连通和共享。平台设立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分析中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形成政府部门、运营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协同运作机制。平台对接国内外数据资源,建立专利信息、专利交易、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等数据库。鼓励平台联合市场化机构开展数据加工与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专利金融服务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为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拓展知识产权运营业务链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2.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通过直接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着力培育6家以上专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专利池的运营机构。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产业联盟,开展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专利股权化、专利侵权诉讼等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对发展状况良好、运营成效突出并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运营机构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创新知识产权运营资本供给机制

从2亿元中央财政支持经费中分别列支7000万元和3000万元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委托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管理(筹),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带动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共同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和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充分发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利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险种。[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宁波银监局、宁波保监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发展,支持高校通过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和课程等形式,为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输送人才。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培养高素质实务人才。设立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管理人才。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综合行政执法,提升执法维权效率和社会效果。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创新者的利益。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线上预警监测和事前风险防范,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到2019年,全市具有专利执法资格人员达到8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健全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发挥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与保护第三方平台作用,整合法律服务、行政调解、维权援助等三大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部门联动和跨部门案件处理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建立人民调解员工作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建设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面向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建成集专利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和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和快速反馈。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通道,助推我市产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3.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假冒专利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和专利侵权案件处理决定信息的公示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将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对不良信用记录较多者实施严格限制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建立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和主动维权,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面向重点产业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开展专利预警跟踪分析,预判知识产权风险和威胁。[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承担。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形成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运营和服务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

(三)加大投入力度。在中央财政拨付2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给予相应配套资金,确保3年累计专利运营资金预算在2亿元以上,达到与国家支持资金1:1匹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投入格局。

(四)强化考核监督。做好项目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情况等统计调查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考核机制,强化督查和考核,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建设推进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和检查,确保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运营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运营的经验和做法,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1.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

           2.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进度表




附件1

 

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建设资金使用方案

 

主要支持内容

中央财政

支持经费

地方配套

经费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基金类

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7000万元

3000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

3000万元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类

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及绩效评价

2000万元

2亿元

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及

绩效评价

3000万元

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900万元

企业知识产权保险

1000万元

知识产权宣传与人才培养

1100万元

合计

2亿元

2.3亿元

 

 

附件2

 

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进度表

 

阶段

主要任务

时间

(一)体系构建阶段

1.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第一年

2.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3.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

4.重点培育6家以上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5.在重点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培育和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和专利池。

6.引导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7.支持专业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

(二)体系完善阶段

1.初步建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第二年

2.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3.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运营服务能力。

4.完善高价值专利组合和专利池。

(三)体系建成和验收阶段

1.全面建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第三年

2.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结报告,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3.总结提炼“宁波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