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全文废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全文废止】

浙工商标〔2014〕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工商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定,删除第三条第(一)项第1点中“或省著名商标”;第三条(三)项第3点中“著名”;第六条第(一)项中“2.对其辖区内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认定”。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市监法〔202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4〕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提升产业为统领,紧紧围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丰富商标品牌经济内涵,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通过培育一批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引领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建设。

二、总体部署

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行分阶段梯次式推进,到2020年,力争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和一大批乡镇(街道)、企业达到省级以上示范创建要求。2014年在主要做好调研、规划、培育、动员、部署等基础工作同时,有计划、有试点逐步推动开展这项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使用的商标已经获得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认定;

2.企业有明确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商标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3.企业有商标发展规划,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四个环节中成绩突出;

4.企业产品销售(服务)在全国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企业销售业绩在本行业名列前茅或行业排名持续呈上升态势;

5.积极到境外销售地注册商标,并逐年提高自主商标出口率;

6.企业商标品牌的宣传力度大,广告宣传投入高于同行业水平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7.积极应对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纠纷,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利;

8.品牌建设基础扎实,支撑商标品牌建设的科技投入、产品标准、节能环保、流通渠道、单位产出等指标处于本省行业先进水平;

9.企业在三年内不得有行政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10.示范企业必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乡镇(街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街道)重视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健全,相关政策持续完善,指导运作落实到位;

2.商标品牌平台建设完善,建有投入稳定、运行正常、效果显现的品牌工作指导站和品牌基地;

3.商标品牌运作有效,在品牌宣传、商标权质押、带动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有较好的示范典型;

4.辖区内拥有若干家兼顾地区与行业发展水平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5.辖区境外商标注册增加,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率逐年提升;

6.辖区产业集群拥有自主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且使用正常,销售额、市场覆盖逐年增加;

7.重视和支持注册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有力,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8.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的其他必备条件。

(三)申请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市、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机制,对商标品牌战略有规划、目标,有扶持政策及考核机制,有浓厚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氛围;

2.辖区各类商标的有效注册量或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辖区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出对社会总产出的贡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出口贸易中自主商标品牌出口率逐年上升;

5.辖区产业集群有自主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使用率逐年上升,其产出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6.辖区产业集群都有按要求设立并正常开展工作的商标品牌指导站。有保障稳定、运行正常、效果显现的省级示范指导站;

7.辖区内有若干个兼顾地区和各类产业发展水平的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乡镇(街道);

8.重视注册商标保护工作,近三年内无区域性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发生;

9.其它有特色有成效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业绩。

四、方法步骤

(一)示范单位实行培育试点制。经程序确定后的示范试点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示范试点单位的确定实行评估票决制。示范单位具体申报条件、评估标准、评估办法由具有一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