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湖市科规发〔2024〕6号
USHUI.NET®提示: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30日起施行。原《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市科规发(2020]10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文件正文见附件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市科规发〔2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