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6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1 |
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8〕30号 |
ZJSP13-2018-0005 |
2 |
浙人社发〔2018〕124号 |
ZJSP13-2018-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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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人社发〔2015〕33号 |
ZJSP13-201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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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5〕122号 |
ZJSP13-2015-0030 |
5 |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2〕29号)废止】 |
浙人社发〔2014〕127号 |
ZJSP13-2014-0028 |
6 |
转发人社部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0〕351号 |
ZJSP13-2010-0030 |
7 |
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4〕128号 |
ZJSP13-2014-0030 |
8 |
浙人社发〔2014〕131号 |
ZJSP13-2014-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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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2〕29号)废止】 |
浙人社发〔2014〕144号 |
ZJSP13-2014-0035 |
10 |
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1〕65号)废止】 |
浙人社发〔2013〕111号 |
ZJSP13-2013-0013 |
11 |
浙人社发〔2012〕117号 |
ZJSP13-201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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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1〕329号 |
ZJSP13-2011-0017 |
13 |
浙人社发〔2010〕166号 |
ZJSP13-201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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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0〕312号 |
ZJSP13-2010-0007 |
15 |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0〕318号 |
ZJSP13-2010-0023 |
16 |
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评审办法等3个申报制度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0〕144号 |
ZJSP13-2010-0024 |
17 |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被《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22〕29号)废止】 |
浙人社发〔2010〕273号 |
ZJSP13-2010-0026 |
18 |
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席技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浙人社发〔2010〕346号 |
ZJSP13-2010-0028 |
19 |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
浙劳社办发〔2008〕31号 |
ZJSP13-2008-0022 |
20 |
浙人专〔2007〕81号 |
ZJSP13-2007-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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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
浙劳社培〔2007〕12号 |
ZJSP13-2007-0038 |
22 |
浙劳社培〔2007〕137号 |
ZJSP13-2007-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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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劳社培〔2007〕150号 |
ZJSP13-2007-0040 |
24 |
关于开展全省技工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
浙劳社培〔2007〕94号 |
ZJSP13-2007-0041 |
25 |
浙人专〔2006〕58号 |
ZJSP13-2006-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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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
浙人专〔2005〕108号 |
ZJSP13-2005-0009 |
27 |
浙仲〔2005〕2号 |
ZJSP13-20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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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编码方案的通知 |
浙劳社培〔2003〕139号 |
ZJSP13-2003-0019 |
29 |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细则(修订)的通知 |
浙劳社培〔2003〕205号 |
ZJSP13-2003-0020 |
30 |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浙劳社监督〔2002〕202号 |
ZJSP13-2002-0022 |
31 |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通知 |
浙劳社劳薪〔2001〕76号 |
ZJSP13-2001-0060 |
32 |
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
浙人职〔2000〕12号 |
ZJSP13-2000-0002 |
33 |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
浙劳培〔1997〕317号 |
ZJSP13-1997-0013 |
34 |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浙人才〔1997〕130号 |
ZJSP13-1997-0027 |
35 |
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劳培〔1994〕215号 |
ZJSP13-1994-0007 |
36 |
浙职改办〔1992〕23号 |
ZJSP13-1992-0002 |
附件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一、《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浙劳政〔1996〕70号):删去第三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招收录用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如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可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单位赔偿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二、《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69号):删去第八条中的“(一)外语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研究员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成绩,申报副研究员需取得B级合格成绩,申报助理研究员需取得C级合格成绩。(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年龄4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高级资格须获得4个、中级须获得3个科目(块)的成绩合格证书”。
三、《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51号)【已被《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决定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3号》废止】:删去第四条“外语。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以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的人员,需取得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年龄在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和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以外,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人员,须取得有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四、《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4〕147号):删去《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第九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浙人职〔1999〕210号、浙职改办〔199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申报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2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删去《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第五条中的“(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浙人职〔1999〕210号、浙职改办〔199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申报晋升中小学校实验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 2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