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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实施意见
绍政发〔202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浙政发〔2021〕39号)精神,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为加快实现“五个率先”,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力争“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到2025年,农业生产效率、亩均产出率、农民收入、机械化率等牵引性关键指标走在全省前列,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成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

——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7.4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万元/人以上。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显著提升。全市力争达到75%,新增农业重大标志性成果10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每千个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名以上。

——农业机械化率显著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左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左右,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亩均产出率显著提升。农业亩均产出率达到12000元/亩以上。

——农业土地流转率显著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到73%左右,其中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60%左右。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1.聚焦生物种业、动物疫苗、生物农药、智慧农业等战略领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支持动物疫苗研发、珍珠高附加值开发、工厂化养蚕、抹茶全产业链开发等一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技术攻关,加强绍兴黄酒、诸暨珍珠、新昌茶叶等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领域创新平台10个以上、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2.全面摸清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支持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挖掘利用、精准育种等技术研发,推进以糯稻、绍鸭等特色种质资源挖掘创新为重点的现代生物育种研究,推进“数字化+育种”,加快绍兴黄酒专用糯稻品种培育,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圃)10个以上,建设国家级地方畜禽(水产)保种场5家,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3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3.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嵊州综合实验基地、嵊州全国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区、柯桥“花香漓渚”兰花品种园、南繁基地等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特色品种园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有效推进优地增粮

4.发挥科技在稳产保供中的关键作用,创建设施齐全、土壤肥沃、科技先进、高产高效的绿色农田,建设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96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严格保护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每年新建或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3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84万亩、15.8亿斤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优先在已建高标准农田内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提高优等地占比。实施土壤健康行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7.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管控。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推行“田长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主导产业竞争力

8.加快优质名茶、设施蔬菜、特色畜禽、特种水产、精品水(干)果、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累计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支持绍兴黄酒企业建立专用糯稻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黄酒集团、市农业农村局

10.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年出栏120万头以上,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2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到20个以上、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到2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态种养

13.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15.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建成肥药定额示范区60个,培育试点主体1000个,规模养殖场实现兽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技术推广应用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防控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供销总社

1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总社

18.落实农业碳达峰要求,促进生态碳汇资源培育和开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六)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19.依托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推行“浙农码”,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改造,建设数字农业工厂3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

20.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模式,推进无土栽培、汽雾栽培、立柱式栽培、墙体栽培等新型农业种植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21.开展土壤结构肥力传感、精准节水灌溉、自动化温湿控制、智能施肥施药等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生长感知、生产环境和病虫害监测等智能装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22.加快数字农合联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23.加强动植物检疫防疫等数字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24.完善“产业+团队+项目+基地转化”“首席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主体”等推广模式,每年实施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建设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0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2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每年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300人次,实现科技特派员全市域、全领域、全产业链覆盖。培育社会化科技服务主体,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鼓励县、乡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定向培养方式,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农技队伍县级统管、乡镇聘用。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创新

27.拓展特色农产品保鲜、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环节,加快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8条以上,支持建设农业经济开发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28.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

29.探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评价监测。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绍兴调查队、市农业农村局

(九)培育壮大科技型农业经营主体

30.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聚焦生物农业、智能装备、营养健康等新兴领域,推动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星创天地3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1.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省级以上达到100家以上,重点支持培育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500家以上。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万名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持续提升特色产业农合联50家。

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十)补齐先进适用农机使用短板

33.聚焦粮油、蔬菜、茶叶、水果等特色主导产业,梳理农机具需求清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实行“揭榜挂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