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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0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统称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要求,现就设立审批权限、监管职责和评估标准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审批权限划分

(一)普通技工学校办学许可和普通民办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权限,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规定,统一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此前由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设立的技工学校,今后其变更、延续、注销等审批事项一并划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正式受理但尚未批复设立技工学校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备后可以按原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批;未正式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

(二)高级技工学校办学许可和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权限,仍按照原签订的委托协议执行,继续委托济南外其他15个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行政审批局、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管委会、上合示范区管委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和部分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实施。

(三)技师学院办学许可和民办技师学院筹设由省政府审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办。

二、强化监管职责落实

    新设立公办技工学校,按照其举办单位层级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日常业务监管。新设立民办技工学校,按注册办学地址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日常业务监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按照有关规定,交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管。新设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业务监管单位不变。各业务监管单位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指导学校做好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规范现场评估标准

我厅将会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山东省技工院校评估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负责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现场评估工作。受委托开展高级技工学校办学许可和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的单位,应从山东省技工院校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专家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时,要严格按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见附件1)、《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见附件2)、《技师学院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见附件3)有关指标,逐项评分,并提出评估意见,保证评估结论公平、公正、权威。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  于金

联系电话:0531-51788150

 

附件:1.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2.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3.技师学院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1

山东省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填 表 说 明


一、《山东省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编制。

二、《评估标准表》评估项目共19项,项目划分以部颁标准为依据,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条目的评分办法、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各申报单位应按19项评估条目要求,准备相关备查材料,其中应注意“评分办法”和“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中编有①②③……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学校自评意见应按对应条目评分标准逐条自查自评,并写出自评评语。

三、《评估标准表》采用量化计分形式,标准分值总分为600分,各条目评分均按子项条目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无支撑材料的,该项按0分计。

四、生均建筑面积、实习工位、师生比等生均指标,均按照最低学制教育招生规模800人测算。

五、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中的扣分项目及分值,均作为学校整改的依据,从而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引导申报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

六、按《评估标准表》要求准备评估资料时,要求真实、系统、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批,并按照失信惩戒对象管理,3年内不再受理设立申请。

七、评估总分在570分以上、且否决项未被否决的,评审专家可提出准予设立的现场评估推荐意见。


01办学条件(否决项)

设置标准: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评分办法:

①技工学校的设立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技工学校设立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②举办者必须是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③新设立学校必须无违法、违规等相关行为,学校主要负责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及其它违规等相关行为。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申请举办技工学校的请示。举办学校预核名文件。

②学校举办者(公办技工学校主管部门、民办技工学校投资主体)拟举办技工学校的决议或其他相关文件。

③公办技工学校的党委会或党支部会、民办技工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相关材料,包括成立决议、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等技工学校校章程。

④举办者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机构、单位或组织的法人登记、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

⑤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证件和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承诺。

学校自评:


自评(       )

否决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否决原因:



02办学方向(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评分办法:

①办学指导思想正确,坚持技工教育办学方向,措施得力,计20分。②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劳动者就业服务,计2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近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②设立学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等。

③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④与其它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有合作办学经验的,举办者应提供有关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3培养目标(满分3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技工学校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制度。

评分办法:

①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制度。计10分。②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培养的中级工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计10分。③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计1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工作报告(筹建)。

   ②拟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③学校召开教学人才培养论证会资料。

   ④学校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计划。

三年内拟招生、培训计划表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年度

学制教育

培训计划

合计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4办学规模(满分50分)

设置标准:学校设立3年内培养规模应达到1600人。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8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次以上。学校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

评分办法:

   ①学制教育三年内在校生规模(计划)800人以上,年职业培训规模800人以上,计20分。②学校专业设置适应本地区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符合要求的设置专业达到3个,计10分,开设不足3个专业扣10分。③各专业课程体系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计10分;如有部分不符合,酌情扣分。④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引入教学内容,体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计10分;体现不明显的、改革与创新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纳入技工院校限制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不得开设,否则本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3年内达到办学规模的工作计划(含招生方案、基建投入、设备配备等)。

②学校拟设专业可行性调研报告。

③各拟设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分专业三年内拟招生计划

          年份  

   人数

专业名称

       年

       年

      年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5办学场地(否决项)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0.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评分办法:

①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配套设施,校园校舍有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并且产权明晰;②并且教室、餐厅、宿舍、操场、图书馆等主要功能区设置齐全;③校园校舍需要有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租用的校园校舍,租赁手续应完备,且租赁期不少于6年(从申办当年起计算);④校园校舍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标,注:其中校园校舍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不包括教职工宿舍面积。⑤学校建设应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2-2018)有关要求。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园校舍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临时改变功能的要提交改变功能后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校舍为租赁的,还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并提供房屋产权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校园总体规划图、校舍各建筑物平面图等。

学校自评:


自评(       )

否决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否决原因:


06实习设施(满分5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评分办法:

   ①各专业有满足需要的实习场所和配套的实习设备,计20分,每一专业不达标减10分。②保证实习时每生一个工位,计20分。每一专业不达标,减10分。③主要设备设施具有先进性,符合企业实际,计10分。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否则本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有关实习场所建筑面积图纸和资料。

②学校拟设专业实习设备清单。

③学校实习设备资产的有效证明,包括采购合同、资产汇总表、发票等。

④填写《常设专业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表》(见下页)。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拟设专业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明细表

专业名称:

实习场所名称

主要设备(含配套)名称

数量

总价值

(万元)

购置时间

工位数

















































































合 计:






注:此表可续


07生活设施(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

评分办法:

   ①学生宿舍、食堂、医务室、锅炉房、浴室、开水房、独立厕所等生活设施齐全、充足,计20分。②学生宿舍生均不低于5.25平米,总面积不低于4200平米,计10分,不足的酌情扣分。③食堂生均面积不低于1.2平米,总面积不低于960平米,计10分,不足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校园总体规划图、校舍各建筑物平面图等。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8图书网络(满分3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

评分办法:

①设有教师、学生阅览室,计5分,缺一室,扣3分;②图书馆纸质图书藏书量≥30000册,专业书籍≥40%,计5分,藏书量每少500册或专业图书每少200册,扣1分;③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信息化管理和安全管理(监控)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计10分,不能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④图书馆规章制度健全,计5分,不健全酌情扣分;⑤至少有一个电子阅览室,计5分,没有阅览室的,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有关资料、制度。

②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藏书目录或图书清单。

③学校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及安全管理(监控)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清单。

④学校电子阅览室设备清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和各种运动专用场地。

评分办法:

①体育运动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计20分。②有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计10分;250—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计8分;非塑胶跑道运动场,计5分;跑道低于200米,计0分。③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运动设备设施,计1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体育器材台账。

②运动场地布局图。

学校主要体育设施、设备情况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器材名称

数量

器材名称

数量

器材名称

数量













学校主要运动场地情况

运动场

名称

篮球场

排球场

田径场

体操房

乒乓球场地

其他

合计

面积

(平方米)










租借面积

(平方米)










跑道长度(米)


跑道数


学校自评: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9体育设施(满分40分)


10办学经费(满分3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具有与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

评分办法:

   ①经费来源稳定,计10分。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基本满足专业教学需要,计10分。③生均经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计10分。④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举办者出资办学的有效验资报告(含帐户存款、实物评估作价、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投资额等),并载明产权。

②学校举办者出具的为学校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的承诺书。

经费来源情况说明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本年度

总收入

财政拨款

专项经费

学费收入

其他收入







基本建设和购置设备的资金情况

本年度

投入金额

基本建设和购置设备情况说明




学校自评:(其他情况)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1领导班子(满分3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校长、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评分办法:

①学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数量适中,计15分。②学校有3名党员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计15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技师学院)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其他校级领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不符合条件本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公办技工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的任命文件,民办技工学校领导班子聘任合同。

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学历、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

③学校党组织建设方案。

级领导

职务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及等级)

分管工作

从事职业教育年限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2学校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应设置与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行政后勤服务、招生就业及培训工作等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评分办法:

①实行校长负责制,计10分。②校内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计10分;每缺少标准中一个管理机构,扣5分;职责不够明确的,扣5分。③规章制度健全,计20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相关文件(如民办技工学校章程,公办技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决议、文件)。

   ②管理机构设置表,拟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③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招生就业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3教学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应配有与所设专业相配套的教学文件和教材。实习课时应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

评分办法:

①教学基础文件健全规范,计20分。缺少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不计分;教学文件不规范,酌情扣分。②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计10分。③选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组织编写的国家级、省级规范教材,计10分;不使用酌情扣分,所开设课程没有适用的国家级规范教材的除外。

   实习课时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否则本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各专业教学计划、大纲。

②有关教学文件。

③选用教材目录及样书。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4学生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应重视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评分办法:

   ①有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计10分。②建立思政教育体系,思政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措施得力,计10分。③建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计10分。④学生管理制度健全,有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计1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园文化建设方案。

②思政工作计划、制度、有关文件、音像资料、教案及相关文件。

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设备设施清单,人员情况汇总表及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及培训、考核方案。

⑤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5安全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工学校须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评分方法:

①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计10分。②安全、消防证照齐备,安全设施完备,计10分。③食堂卫生安全达标,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计10分。④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符合要求,计1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公共卫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租赁办学场地的还需提交装修后建工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③申办食堂卫生许可证相关资料(若食堂外包,提供外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式启用前补充提交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制度。

④学生实训、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⑤安全设备设施清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6-1师资队伍——师资结构(满分60分)

设置标准:学校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应不低于1:20。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

16-1评分办法(满分60分):

①教师队伍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师生比不低于1:20,计30分;低于1:20,不计分。②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计10分;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计分。③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0%以上,计10分;不到20%的,不计分。④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计10分;不到70%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专职教师名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中等职业学校以上的教师证等原件、复印件。

   ②兼职教师名册、聘书及合同,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证等原件、复印件。

   ③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类别


     项目 

人数

理论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

合计

三年计划在校生数:(      )

师生比(按专任教师数计算):

(     )


文化基础课教师

技术理论课教师

专职





兼职





有企业实践经验人数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6-2师资队伍——师资条件

设置标准:技工学校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不低于30%。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

   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中阶段教育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均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技术理论课教师全部具备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不满足条件的不能担任技工学校教师。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专职教师名册,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中等职业学校以上的教师证等原件、复印件。

②兼职教师名册,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证等原件、复印件。

教师情况一览表

          项目  

    

       类别


   人数

教师

人数

    学 历      

  教师资格证

    职业资格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高中阶段

高等学校

高级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

高级技师

技师

文化与公共课教师














技术理论课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

(含一体化教师)














合    计














学校自评:


自评:XX人不符合条件

否决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XX人不符合条件

否决原因:


17校企合作(满分40分)

设置标准:学校健全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建立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每个专业有相应的合作企业。

评分办法:

   ①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完善,计5分;不够完善,酌情扣分。②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计5分。③每个专业都有2个以上对应的合作企业,计20分。有一个专业不符合要求,扣5分。④ 校企联合制定培养方案,计5分;培养方案不完善的,酌情扣分。⑤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来校兼课安排,计5分;没有兼课安排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校企合作相关制度。

②学校拟建立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及成员名单。

③学校拟设专业与相关企业合作的意向书、制定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方案和生产实习计划等。

④拟聘企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师的相关资料(包括聘书或聘用文件,拟聘人员职称、学历和职业资格证明文件等)。

⑤填写《各专业合作企业实习基地情况表》(见下页)。

⑥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各专业合作企业实习基地情况表


专业名称

合作企业名称

企业规模

主营

业务

合作

形式

接纳学生实习能力





























































































注:“合作形式”一般指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冠名班、工学交替、教学见习等







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分数汇总表


申办学校名称:

评估内容

满分

分值

学校

自评分

扣分原因

专家

评分

扣分原因

01办学条件

否决项





02办学方向

40





03培养目标

30





04办学规模

50





05办学场地

否决项





06实习设施

50





07生活设施

40





08图书网络

30





09体育设施

40





10办学经费

30





11领导班子

30





12学校管理

40





13教学管理

40





14学生管理

40





15安全管理

40





16师资队伍

60





17校企合作

40





合 计

=SUM(ABOVE)600






    评估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专家意见表










申办学校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申办学校名称


建议开设

专业


专家组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详细

评审

意见











存在

的问

题及

整改

建议                    

















附件2


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填 表 说 明


一、《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编制。

二、《评估标准表》评估项目共19项,项目划分以部颁标准为依据,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条目的评估办法、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各申报学校应按19项评估条目要求,准备相关备查材料,其中应注意“评分办法”和“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中编有①②③……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学校自评意见应按对应条目评分标准逐条自查自评,并写出自评评语。

三、《评估标准表》采用量化计分形式,标准分值总分为900分,各条目评分均按子项条目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无支撑材料的,该项按0分计。

四、生均建筑面积、实习工位、师生比等生均指标,均按照最低学制教育招生规模2000人测算。

五、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中的扣分项目及分值,均作为学校整改的依据,从而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引导申报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

六、按《赋分标准表》要求准备评估资料时,要求真实、系统、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批,并按照失信惩戒对象管理,3年内不再受理设立申请。

七、评估总分在850分以上、且否决项未被否决的,评审专家可提出准予设立的现场评估推荐意见。





01办学方向(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评分办法:

①办学方向正确,坚持技工教育办学方向,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计10分;学校发展一般的,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分;②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计10分;结合效果一般的,酌情扣分;③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计10分;效果一般的,酌情扣分;④发展成果显著,计10分;成果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五年发展规划。

②近三年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

③区域产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和学校专业建设调研报告、办学协议等,校园对接产业园工程的相关资料。

④体现发展成效的相关资料(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2培养目标(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高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评分办法:

①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规模符合要求,计10分。②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坚持“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并有特色,成效显著,计10分;成效一般,酌情扣分。③中、高级技工培养目标明确,计5分;目标不够明确,酌情分;④面向社会开展师资培训,计5分;只开展本校师资培训的,计3分。⑤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计5分;鉴定任务完成情况一般,酌情扣分。⑥承担就业服务任务,计5分;承担情况一般,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近三年学制教育招生计划、新生登记表和学生学籍表。

②各类职业培训计划、招生宣传材料、培训活动材料、学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等。

③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技能人才的相关资料。

④各类职业培训教学相关文件。

⑤师资培训计划、总结、证书等相关资料。

⑥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的相关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3双证书制度(满分2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评分办法:

①实行“双证书”制度,计10分。②“双证书”取证率95%以上,计10分;每降低1%,扣2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②毕业证书发放表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登记表。

③职业资格报考名册及技能鉴定结果等相关文件、资料。

④近三年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统计表。

⑤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4申办资格(此项为否决项)                                     

设置标准:举办高级技工学校,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应经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并举办过两届以上高级技工培训班。

评定方法:

①申办高级技工学校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②通过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③举办过两届以上高级技工班。

申办高级技工学校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否决其申办资格。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技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材料。

②举办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方案(附可行性论证报告)。

③高级班办学招生计划、录取大表、教学方案、学员情况等资料。

高级技工班毕业情况统计表

自评(    )

否决原因:

项目

届数

培训人数

取得高级工资格人数

通过率

培训起止时间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学校自评: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否决原因:




05领导班子(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校长、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校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评分办法:

   ①校领导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计20分;配备欠齐全、结构欠合理的,酌情扣分;②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师生反映良好,计20分;师生反映较好,酌情扣分;校长、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校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不符合条件的本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对学校干部任命的相关文件。

②领导班子成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材料。

③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

④近三年学校取得的主要荣誉和成绩。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6办学规模(满分6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培养规模应达到4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2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高级技工学校3年内高级技工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应不低于50%,高级技工以上年培训规模应不低于800人次。

评分办法:

①全日制技工教育学籍在校生在2000人以上,计20分;每少100人扣3分;②年职业培训2000人次以上,计20分;每少100人扣3分。③三年内高级技工学制教育实施方案合理,计10分;如有不妥之处的,酌情扣分;④三年内高级技工以上培训实施方案合理可行,计10分;如有不妥之处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招生方案;近三年招生计划;在校生学籍表。

②开办高级班专业批文;各高级班专业累计招生人数。

③三年内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职业技能鉴定表、培训情况等相关材料。

④高级技工三年学制教育招生计划;高级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⑤三年内高级技工以上职业培训方案。

拟设专业未来三年招生计划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年份

  人数

专业

合计





















学校自评: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7专业设置(满分5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的需求。常设高级技工专业不少于4个。

评分办法:

所设高级技工专业设置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计50分;不够适应的,酌情扣分。

拟设高级技工专业为4个及以上,少于4个专业的该项不得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所设高级工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②拟设高级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等相关资料。

③拟设专业招生计划等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8学校面积(此项为否决项)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6.6万平方米(约10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评分办法:

园占地面积达6.6万平方米(约100亩),校舍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园规划、土地征用(租用)、基本建设等证明材料或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②校园布局图或规划图。

③校园占地面积及总建设面积统计。

④理论教学、实习实验、生活服务及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统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9实习、实验设施设备(满分8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其中,主要设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1500万元。

评分办法:

①校内实习实验设备和设施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计20分;不完全适应的,酌情扣分。②工位数不低于学生数的1/4,计20分;实习工位不足的,酌情扣分。③拟设高级工专业设备设施满足国家职业标准技能操作项目要求,计20分;不能全部满足要求的,酌情扣分。④主要实习设备达先进水平,计20分;先进水平不高的,酌情扣分。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1500万元,少于1500万元的,本项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内实习、实验场所及设备设施台账。

②实践(一体化教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③拟设高级工专业设施设备满足国家职业标准操作项目要求的佐证材料,并分专业填写实

教学设备设施明细表。

④实习、实验设备使用记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0其他设施设备(满分6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及安全监控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

评分办法:

①学生宿舍、食堂、医务室、锅炉房、浴室、开水房、独立厕所等生活设施齐全、充足,计10分;欠完善的,酌情扣分。②体育设备设施满足要求,计10分;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酌情扣分。③运动场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计10分;每少1000平方米扣2分。④图书馆、阅览室满足师生需求,藏书量生均40册,计10分;不能满足需求的,酌情扣分。⑤具备多媒体、网络教学和信息化管理及安全监控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设施,计10分;不能满足需求的,酌情扣分。⑥建有校园网站且运行良好,计10分;运行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生生活设施相关资料。

②体育设备设施台账。

③图书馆、阅览室布局图,馆藏图书、杂志、报纸台账。

④多媒体教室和信息化设备及安全监控设施账册及统计表。

⑤校园网拓扑图、功能模块图和信息化教学与管理相关资料。

⑥校园网站相关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1师资队伍(满分10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20。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以上。

11-1评分办法:(本项50分)

①教师队伍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师生比达到1:20,计20分;低于1:20,不计分。②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经验的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0%以上,计10分;每低1%扣3分。③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计10分;每低1%扣3分。④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以上,计10分;每低1%扣5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各类教师人数统计。

②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聘书。

③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经验教师名册及证明材料。

④教师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拟设高级工专业教师名册。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1师资队伍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4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职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45%以上。

11-2评分办法:(本项50分)

①专任教师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计10分。②专任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计10分。③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计5分。④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的达40%,计5分;每降低1%扣2分。 ⑤实习指导教师全部具备相关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计10分。⑥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45%以上,计10分;每降低1%扣2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专任教师花名册及教师资格证书。

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③技术理论课教师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2办学经费(满分5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 

评估方法:

①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可靠,(教学经费占总经费的15%以上),能保证办学基本需要,计30分;办学经费不足,明显影响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和教学质量的,酌情扣分;②办学经费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学校标准,计20分;低于标准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

②经费来源相关材料,近三年经费预决算批复文件。

③生均经费数据材料。

④近三年基本建设和实训设备购置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⑤用于师资培养的有关财务支付凭证等材料。

近三年办学经费统计表(单位:万元)

备注

年度

总收入

财政拨款

专项经费

学费收入

其他收入

















近三年基本建设和实训设备购置情况

备注

年度

投入资金

基本建设和实训设备购置情况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3学校管理(满分6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评分办法:

①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计10分。②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清晰,计20分;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不清晰的,酌情扣分。③规章制度健全,计20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④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计10分;运行效果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干部任命批文。

②机构设置批文。

③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

④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⑤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4教学管理(满分8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配有与所设专业相配套的教学文件和教材。实习课时应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

评分办法:

①教学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的,计20分;结合生产实际一般的,酌情扣分;②教学方法体现职业活动导向,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计20分;做法一般的,酌情扣分;③教学文件齐全,计10分;不够健全的,酌情扣分;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规范,计20分,欠规范的,酌情扣分,⑤使用国家级、省级规范教材,计10分;未按要求使用教材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教学管理机构网络图及管理制度。

②日常教学管理文件(教案、作业、实验、实习、考试、顶岗实习等资料)。

③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④教学督导、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等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5安全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高级技工学校应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评分办法:

①建立并实施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等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计20分;不够完善的,酌情扣分;未建立的,不计分。②近三年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计20分;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安全机构组成;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含实习安全责任制度)。

②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检查记录及整改相关资料。

③安全设备设施台账。

④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6德育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校、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评分办法:

①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成效显著,计20分;成效一般的,酌情扣分。②建立学校、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且运行效果良好,计10分;运行效果一般的,酌情扣分;未建立的不计分。③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计10分。校园文化建设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近三年德育工作计划、制度、音像资料、教案、有关文件等。

②德育工作网络运行情况记录。

③近三年德育工作有关活动方案、活动安排表、活动记录等。

④班主任培训计划、考核办法及相关记录。

⑤校园文化建设相关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7职业指导(满分2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评估方法:

①将职业指导课程列入各专业教学计划,并积极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成效明显,计10分;成效一般的,酌情扣分;未列入的,不计分。②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成效明显,计10分;成效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②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名单。

③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计划、教案、考核办法等记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8教学科研(满分4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校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评分办法:

①设有专业教学研究机构,有教学研究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计10分;设立机构但无教学研究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或教研活动开展一般的,酌情扣分。②教研制度健全,教研工作成效明显,计10分;成效一般的,酌情扣分。③各常设专业都配有专业带头人,并有专业带头人培养、评价和使用制度,计10分;无培养、评价和使用制度的,酌情扣分;常设专业未配有专业带头人的,每缺一个扣2分。④专业带头人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计10分;影响力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教研机构人员名单。

②教研活动计划、记录、成果。

③校外学习、研讨、交流成果。

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资料。

⑤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评价机制和使用、管理、奖惩等相关制度。

⑥专业带头人业绩佐证材料。

⑦专业带头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9校企合作(满分80分)

设置标准:高级技工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的校企合作方式,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组成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高级技工学校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一个高级技工专业应有3个以上合作企业。

评分办法:

①建立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计20分;制度不完善的,酌情扣分。②设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作用明显,计15分;已设立但作用不明显的,酌情扣分。③积极探索多种校企合作方式,效果显著,计15分;校企合作方式单一的,酌情扣分;校企合作方式两种以上但效果一般的,酌情扣分。④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相关资料,指导委员会文件、人员聘书及活动记录,计10分。⑤每一个高级技工专业有3个以上合作企业,计10分,每少一个扣2分。⑥所选合作企业处行业领先水平,计10分;行业水平一般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企合作办学制度。

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共建资料。

②合作企业简介(规模及行业地位等)。

③推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资料。

④校企合作成效相关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分数汇总表

评估内容

满分

分值

学校

自评分

扣分原因

专家评分

扣分原因

01办学方向

40





02培养目标

40





03双证书制度

20





04申办资格

否决项





05领导班子

40





06办学规模

60





07专业设置

50





08学校面积

否决项





09实习实验设施设备

80





10其他教学设施设备

60





11师资队伍

100





12办学经费

50





13学校管理

60





14教学管理

80





15安全管理

40





16德育管理

40





17职业指导

20





18教学科研

40





19校企合作

80





总评分

900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高级技工学校设立现场评估

专家意见表










学校名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申办学校

名称


建议开设

高级技工

专业


专家组

总体评估

结论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详细

评审

意见





















存在

的问

题及

整改

建议                    


























附件3


山东省技师学院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


说 明


一、《山东省技师学院设立现场评估标准表》(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编制。

二、《评估标准表》评估项目共17项,项目划分以部颁标准为依据,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条目的评估办法、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各申报学校应按17项评估条目要求,准备相关备查材料,其中应注意“评分办法”和“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中编有①②③……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学校自评意见应按对应条目评分标准逐条自查自评,并写出自评评语。

三、《评估标准表》采用量化计分形式,标准分值总分为900分,各条目评分均按子项条目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无支撑材料,该项按0分计。

四、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价中的扣分项目及分值,均作为学校整改的依据,从而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引导申报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

五、按《评估标准表》要求准备评估资料时,要求真实、系统、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批,并按照失信惩戒对象管理,3年内不再受理设立申请。

六、评估总分在850分以上、且否决项未被否决的,评审专家可提出准予设立的现场评估推荐意见。


01办学方向(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评分办法:

①办学方向正确,坚持技工教育办学方向,措施得力,计20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办学成果显著,计20分;成效不显著,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五年发展规划。

②近三年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

③区域产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和学校专业建设调研报告、办学协议等,校园对接产业园工程的相关资料。

④体现发展成效的相关资料(市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2培养目标(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评分办法:

①培养目标明确,创新办学模式,计1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酌情扣分。②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培养为主,计10分;高级工以上在校生低于60%,酌情扣分。③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计10分;缺一项培训,扣5分。④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的提升培训和研修交流,计10分;未承担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近三年学制教育招生计划、新生登记表和学生学籍表。

②各类培训计划、招生宣传材料、培训活动材料、学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等。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3申办资格(此项为否决项)

设置标准: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届以上技师培训班。

评分办法:

①具有高级技工学校资格。②两届以上技师(预备技师)班办学经验。③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强,在当地和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申办技师学院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否决其申办资格。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省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认证材料。

②高级技工学校批办文件、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③技师(预备技师)班办学的批复文件、招生计划、教学方案、学员情况等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04办学规模(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办学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养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

评分办法:

①办学规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全日制在校生3000人以上,计10分;每少100人,扣2分。②三年内学制教育高级工以上培养比例不少于60%,计10分;每少100人,扣2分。③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计10分;每少200人,扣2分。④高级工以上年培养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计10分;每少100人,扣2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学校近四年招生计划,在校生学籍表。

②开办技师(预备技师)专业批准文件、各专业累计招生数。

③三年内职业培训情况相关材料。

近三年技师及以上层次学制教育与培训情况统计表

备注

年度

学制教育

短期培训

合计


技师

(预备技师)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5专业设置(满分6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

评分办法:

   ①专业设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计20分;专业设置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酌情扣5—10分。②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计40分,每少一个专业减20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②常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③区域产业发展相关规划。

常设技师(预备技师)专业近四年招生情况统计表

备注

专业名称

   年

   年

   年

   年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6学校面积(此项为否决项)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

评分办法:

①校园占地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②学院校舍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③实验、实习及附属用房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园校舍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临时改变功能的要提交改变功能后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校舍为租赁的,还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并提供房屋产权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校园总体规划图、校舍各建筑物平面图等。

学院占地及建筑面积

备注

校园规划面积

      亩

校园实际面积


总建筑面积

m2

办公面积

m2

理论教学面积

m2

实习、实验面积

m2

生活服务面积

m2

体育场所面积

m2

图书馆、阅览室面积

m2

绿化面积

m2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7实训设施(满分10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评分办法:

①校内实习场所和实习基地符合要求,计20分;不完全满足需求,酌情扣分。②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计20分;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③主要设备、设施配套,完好率、使用率高,计20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④主要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同类学校中处于一流水平,计20分;先进程度不高的,酌情扣分。⑤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计20分;不达标,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内实习场所、设备、设施情况。

②校内外实习实训或一体化课程教学计划、大纲,实习协议等。

③分专业、场所填写实训教学设施明细表。

④特殊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协议、租赁合同等。

⑤实训设备资产台帐。

实训场所、设施统计表(单位:万元)

备注

   项目

场所

数量(个)

建筑面积(m2)

设备台数(台套)

总原值


实习车间





实训室





电教设施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8图书网络(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

评分办法:

①图书馆、阅览室设施配套完善,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计10分;未完全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②建有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满足教学要求,计10分;未完全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③电化教学设施配套齐全,多媒体授课率达到50%以上,计10分;未完全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④纸质图书、报刊、杂志、电子图书等满足技师培养需要,计10分;未完全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园网络设施、电化教学设施及材料。

②图书馆设施及馆藏图书、杂志统计资料。

③报刊、杂志、图书借阅记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09办学经费(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

评分办法:

①经费来源稳定,且逐年增长,保证办学基本需要,计10分;未完全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②政府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计10分;未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充足,并与学校规模相适应,计10分;未满足要求,酌情扣分。④每年教学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15%,计10分;低于15%的,每降低1%,扣3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经费来源相关材料、近四年经费预算、批复文件。

②生均经费数据材料。

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④每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近四年办学经费统计表(单位:万元)

备注

年度

总收入

财政拨款

专项经费

学费收入

其他收入


    年






    年






    年






    年






合计






近四年基本建设和购置设备的资金情况

年度

投入金额

基本建设和购置设备情况说明

教学投入经费

    年




    年




    年




    年




合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0领导班子(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评分办法:

①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高、分工明确、群众反映良好,计20分;未完全符合要求,酌情扣分。②院长和教学副院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计10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分。③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计10分;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上级机关对干部任命的相关材料。

②领导班子成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教师证等证明材料。

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结果。

④近几年来学校取得的主要荣誉和政绩。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11师资队伍(满分10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

11-1评分办法(本项60分):

①教师队伍与专业设置相适应,每专业均有高级职称的理论与实习指导教师,计10分;每一个专业不符合要求,扣2分。②师生比不低于1:18,计10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③专任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计1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酌情扣分。④技术理论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计15分;不完全符合要求,酌情扣分。⑤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计15分;不完全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教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②教师信息汇总表。

师资队伍情况一览表

备注

    职业资格

类别    

人数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文化与公共课教师







技术理论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含一体化教师)







合  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1师资队伍

设置标准: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

11-2评分办法(本项40分):

①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计10分;每降低2%,扣2分。②实习指导教师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计10分;每2名不符合,扣2分。③具备高级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人数不少于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50%,计10分;每差2%,扣2分。④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计10分;每差2%,扣2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教师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②教师到企业锻炼方案、计划、总结等。

师资队伍情况一览表

备注

    职业资格

类别

总数

一体化教师

有企业经历


文化与公共课教师




技术理论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含一体化教师)




合  计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2学校管理(满分4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评分办法:

①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计10分;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视部门重要性酌情扣分。②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计10分;职责不够清晰的,酌情扣分。③规章制度健全,计10分;按设置标准中规定,每缺一项扣2分。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计10分;未建立的,不计分;管理体系可操作性不强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机构设置批文。

②部门职责及教职工岗位职责。

③学院各种规章制度。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3教学管理(满分8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配有与所设专业相配套的教学文件和教材。实习课时应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

评分办法:

①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合理,管理效率高,计20分;设置不合理,效率不高,酌情扣分。②教学管理科学规范、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教学文件完善,计2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③教学过程控制严格,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计2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④按照技师培养要求,进行教学改革,有成熟的技师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计2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教学管理机构网络图和管理制度。

②日常教学管理文件(备课、作业、实验、实习、考试考核等资料)。

③教学督导、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等资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14德育管理(满分6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评分办法:

①学校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计20分;重视度不够,酌情扣分。②建立学校、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计20分;未建立,不计分;建立但运行效果不好,酌情扣分。③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计20分;每有一项未开展,扣5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近3年德育工作计划、制度、有关文件、音像资料、教案。

②德育工作网络运行情况记录。

③近3年德育工作有关活动方案、活动安排表、活动记录。

④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活动相关资料。

⑤班主任培训计划、考核办法及相关记录。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15安全管理(满分6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

评分办法:

①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计2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②在教学和生产实习中安排安全生产教育的有关内容,计20分;未安排的,不计分。③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计20分;没有制定预案的,不计分;制定预案但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④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习安全责任制度。

②安全生产教育计划、检查及整改相关资料。

③安全设备设施台账。

④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16校企合作(满分10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

评分办法:

①学校有完善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计20分;未制定的,不计分。②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作用,并经常开展相关活动,计20分;没有记录的,不计分。③每个专业均与5个以上先进大中型企业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合作形式多样,计20分;每缺一个协议,扣5分。④学生的生产实习能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在校内或生产企业进行定岗实习,计20分;没有记录的,不计分。⑤师生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更新、产品开发和项目攻关等活动,计10分;没有成果佐证材料的,不计分。⑥积极参与新型学徒制培养,至少已招生一级学生,计10分;没有参与的,不计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校企合作制度或章程。

②校企合作协议。

③校企合作活动记录、资料等。

④学生到企业实习资料(实习协议、生产实习计划、方案、实习指导记录、企业反馈、

考试考核等)。

⑤参与企业技术革新、产品研发等说明材料。

⑥新型学徒制培养的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      )

扣分原因:



17教学研究(满分60分)

设置标准: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评分办法:

①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计20分;未设立的,不计分;设立但未组织活动的,扣10分。②及时跟踪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在企业的应用情况,校外交流、研讨频繁、成效显著,计20分;成效不显著的,酌情扣分。③校内教学研究规范有序,并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更新、调整教学内容,保持教学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计10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④常设专业有一名专业带头人,计10分;每缺一个专业,扣5分。

备查材料及考察内容:

①有关“四新”材料及在专业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②校外学习、研讨、交流成果。

③教研活动计划、记录、成果。

④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资料。

⑤专业带头人相关制度和业绩佐证材料。

学校自评: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专家评价:




专家评分(      )

扣分原因:

山东省技师学院设立评估分数汇总表

学校名称:

评估内容

满分

分值

学校

自评分

扣分原因

专家组

评分

扣分原因

01办学方向

40





02培养目标

40





03申办资格

否决项





04办学规模

40





05专业设置

60





06学校面积

否决项





07实训设施

100





08图书网络

40





09办学经费

40





10领导班子

40





11师资队伍

100





12学校管理

40





13教学管理

80





14德育管理

60





15安全管理

60





16校企合作

100





17教学研究

60





总评分

=SUM(ABOVE)900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山东省技师学院设立评估

专家意见表








学校名称:                       (公章)

          填报时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申办院校名称


建议开设技师(预备技师)

专业


专家组总体评估结论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详细

评审意见









存在

的问

题及

整改

建议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