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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

杭人社发〔2015〕3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19〕12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人社发〔2021〕100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精神,营造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良好氛围,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经研究,决定对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目的

  对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有利于推动市委人才新政落地生效,抢抓人才流动新机遇,也有利于发挥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提升公益服务效能。通过推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备案,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

  二、试行范围

  市属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市委〔2015〕2号文件中“A、 B、C”三类人才认定条件,可以按照备案制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办理考核进人手续。

  三、备案办法

  (一)申请。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有关工作。经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管理权限及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申请备案,市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备案材料;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备案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备案材料包括: 1.单位公函; 2. 《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