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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屋权属抵缴社会保险费免征契税的批复【自2021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屋权属抵缴社会保险费免征契税的批复【自2021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1〕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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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

【契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