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全文废止】
衢政发〔2013〕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发〔2016〕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需要修改,列入需要修改目录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作修改的自动失效,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23〕28号》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推进现代田园城市和国家休闲区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2〕64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路权优先、财税政策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改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大力提升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出行分担率,为社会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经济、智能、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主要目标。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基本形成以公共汽车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公共自行车相配套、与城市规模和人口及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辐射农村、高效便捷、服务优质、设施完善、运营安全的公共交通体系。至2017年底,公交出行分担率从13%提高到20%以上;万人拥有城市公交车辆达到12标台以上,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占公交车总量70%以上;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靠站设施配套达到国家标准,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公交专用道里程(双向)新增40公里以上,中心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在20公里/小时以上;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2.5公里/平方公里。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科学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规划。依据《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衢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抓紧编制《衢州市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4-2020)》。公共交通规划要科学规划线网场站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方便衔接换乘,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将规划确定的公交停车保养场、换乘枢纽站、首末站等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执行。
(二)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完善公交线网布局,重点规划调整区域公交衔接路线,依托公交换乘枢纽,合理确定公交单线里程长度,避免过多重叠线路,逐步建立由主干线、支线、专线(旅游观光线、上下班高峰接送线、区间快速线等专线)组成的功能清晰、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换乘便捷的公交线网体系。切实加强对衢江新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等城市新开发区域的线网覆盖,对衢江新城内的公共交通,可由衢江区进行线网和站场布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并与衢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相衔接,老城区、西区等至衢江新城的跨区域公交线路按统一规划、方案择优原则开行。
新开通或延伸公交线路应当符合公交规划确定的线路布局和客流需要,经综合评估,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由公交企业报交通运管部门审定,纳入公交线路年度发展计划。
三、加快设施建设
(一)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加快公交枢纽、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加快推进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严格落实城市建设项目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资金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算。
加快道路微循环系统和慢行交通网络建设。实施道路微循环工程项目和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重点改造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节点”,同时打通一批断头路,提高路网的集散能力和可达性。结合道路综合整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慢行交通系统。完善市区慢行交通系统环境和大型居住区、大型购物中心的慢行交通条件,科学合理规划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斑马线,推进慢行交通系统联网成片。
(二)提升公交车辆装备水平。有序推进公交车辆更新换代,更新、新增的公交车必须为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空调客车,并安装3G视频监控、GPS定位系统等设施。公交企业每年编制年度公交车更新(新增)计划,经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国资委审核后,报市区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合理发展出租汽车。要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机制,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发展出租车规模,新投入运营或更新的出租车必须安装油气混合装置,加强服务质量考核,建立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智能电召服务系统),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加快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公益定位、公司运作、规范经营,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设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解决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到2017年底,市区累计投放6000辆以上公共自行车,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休闲环保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五)加快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交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公交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公交车辆实时报警录像系统、公交智能收费系统、出租车3G视频监控和GPS定位系统等信息系统,实现公共交通指挥调度和管理智能化。2017年底前,在主城区主要道路要设置电子站牌,开发应用到站查询、手机查询系统等公共交通信息发布平台;推广公交IC卡收费系统,形成一卡多用、公共交通全覆盖、具备综合功能、跨区域互联互通的“一卡通”收费服务系统,实现服务人性化和特色化。
四、加大政策扶持
(一)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城市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