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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政办发〔2012〕1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浙政办发〔2021〕6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5日

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大力提升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2011计划”),现就加快推进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世界水平”和“浙江急需、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达到世界水平”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支撑和引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培育我省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国际化人才为战略重点,以提升我省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重要内容,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紧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重点研究和解决国家和我省急需解决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

——全面开放。面向省内各类高校开放,不限定范围,不固化单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等,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

——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高校与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的充分共享,加快学科交叉融合,推动教育、科技、经济、文化互动,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

——创新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协同创新,以协同创新引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推动自主创新、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