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政办发〔2022〕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23〕44号规定,自2024年1月6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衢政办发〔2024〕3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支持衢州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衢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金〔2021〕42号)和《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衢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市产业基金定义。

本办法所称市产业基金是指由衢州市政府主导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通过设立区域产业基金、工业基金等各类市产业基金,主要投向战略(技术)类项目,兼顾效益类项目,加快推动衢州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投资投向。

战略(技术)类项目指围绕衢州市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特种纸等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和各县(市、区)主导产业链引领示范项目,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省市县长工程项目和省市县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围绕科技创新驱动、世界科技前沿,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创新项目等,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部门制定政策目标。

效益类项目指围绕国有资本增值保值,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择优投向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项目。

(三)运作原则。

市产业基金按照“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运作和管理。

二、明确管理架构和职责

(一)决策机构。

为发挥市产业基金政策导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设立产业基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产业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委)的分层分级管理架构。

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市级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导向及相关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市产业基金的投资原则和投资方向;

(2)审议市产业基金相关重要制度;

(3)审议市产业基金投资项目;

(4)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投资退出等事项;

(5)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协调和决策的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控集团)董事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

(2)在权限范围内,审核市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和投资退出事宜,并视情上报领导小组审议;

(3)审议投资项目投后管理重大事项;

(4)起草市产业基金相关重要制度文件,上报领导小组审议;

(5)组织和保障投决委履行职责;

(6)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或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的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其职责。

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投决委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投决委会议一般由5—7名投决委委员出席,外部专家需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投决委主要职责:

(1)审议投资项目主要投资核心条款等有关材料,提出投资意见;

(2)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审议其他需要提交投决委的事项。

(二)部门相关职责。

建立健全市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基金管理公司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履行相关管理职能。

1.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负责筹措落实财政出资资金;

(2)牵头制定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制定或落实绩效评价办法、尽职免责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

(3)会同相关部门对市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4)根据部门职责做好市产业基金政策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2.衢控集团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2)负责基金法人主体组建、整合等相关事项;

(3)负责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基金法人主体选择确定基金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等;

(4)指导和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并牵头组建专家库,为市产业基金投资提供专业、精准服务;

(5)负责实施基金年度财务审计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考核评价,视情报送市产业基金运作相关情况;

(6)负责制订市产业基金年度投资运作计划;

(7)根据授权,负责牵头制定效益类项目投资运作相关制度,审议决策效益类项目投资、退出等事项。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动态项目库,推荐投资项目,并开展相关行业指导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管理职能。

4.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市产业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立项、尽职调查、入股谈判、协议签署、投后管理、退出等事项;

(2)负责对市产业基金各基金主体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3)建立完善内部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基金运作;

(4)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

三、投资模式和要求

(一)投资要求。

市产业基金在具体投资业务和投资方式上可参照国家部委、省(市)政府牵头设立的各类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运作,但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公开交易类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债券、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或明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类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投资模式。

市产业基金投资一般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的模式,定向基金和非定向基金统称子基金。战略(技术)类项目投资一般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模式,非定向基金模式需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效益类项目可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模式进行运作。

1.战略(技术)类项目采取子基金模式的,市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最高出资额不超过20亿元。

2.战略(技术)类项目采取直接投资模式的,市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最高出资额不超过20亿元,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对于政府特别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可不受本条所设规模和比例限制。

效益类项目按市场化运作原则运作,可不受本条所设规模和比例限制。

(三)市县联动。

市产业基金投资覆盖全市域,其中落地在各区块的直接投资或定向基金项目,由各区块共同参与投资,原则上市产业基金出资额不高于各区块出资额。

各区块参与共同组建的市产业基金,原则上返投各区块比例不低于1:1。

(四)子基金要求。

市产业基金投资的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衢州,满足相关返投要求,一般应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托管,选聘的专业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的合规投资者募集资金;

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专业机构在提交合作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5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6.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投资管理

(一)战略(技术)类项目投资程序。

战略(技术)类项目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项目推荐(筛选)、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组织实施等。

1.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动态储备项目库,做好项目对接服务,向基金管理公司推荐优质投资项目。基金管理公司也可自主筛选投资项目。

2.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市场化研判,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3.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

4.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召开投决委会议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投决委对项目投资方案和核心条款等提出投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行分层分级决策机制。按运作模式不同,具体程序如下:

(1)设立子基金模式,审批权限如下:

①市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由领导小组审批。

②市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在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经市长办公会审定。

③市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在3亿元以上,领导小组审批报经市长办公会审议后,由市委财经委员会审定。

(2)直接投资模式,审批权限如下:

①市产业基金对单项目出资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由领导小组审批。

②市产业基金对单项目出资额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经市长办公会审定。

③市产业基金对单项目出资额1亿元以上,领导小组审批报经市长办公会审议后,由市委财经委员会审定。

审批权限按市产业基金累计出资额计算。

5.经审议通过的项目,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除外。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基金管理公司予以落实。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项目,由基金管理公司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有重大问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落实。

6.基金管理公司根据项目投资方案和协议核心条款,与相关合作方签署法律文件,并做好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方案经公示期满后达6个月,仍未签署相关投资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在1个月内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决定是否终止项目。

(二)效益类项目投资程序。

效益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