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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库移民精准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
衢政办发〔2016〕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水库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精准扶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监管措施精准、扶持成效精准”等精准扶持措施,依托现代农业、来料加工、物业经济、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民宿经济、休闲旅游等产业支撑,促进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到2020年,全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移民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同等水平。全市至少建成30个以上市级“美丽家园”移民特色精品村、6个县级移民文化中心、6个移民培训中心、12个移民旅游风情小镇。
  二、工作措施
  (一)扶持对象精准。
  1.建立低收入移民数据库。民政局、农办、残联、慈善总会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调查统计低收入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情况,实现政策对接、数据共享。同时,将低收入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建档立卡,载明低收入移民的基本情况、致困主要原因、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帮扶责任主体、帮扶成效等情况,实行数据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对贫困移民和经济薄弱移民村分类施策,实现精准脱贫。
  2.开展困难移民帮扶。探索建立互助基金、帮困基金等,在移民群众享受普惠政策救助的基础上,对因灾、因病等困难移民给予专项救助,帮助困难移民群众尽快摆脱困境。联合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农办、人力社保局和银行、保险公司及慈善总会等单位组织,建立面向移民个人的教育培训、创业贷款、困难救助、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险等帮扶机制,重点安排特别困难补助、大病救助、贫困学生助学等项目。对困难移民子女接受高中段、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教育的,给予资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财政补贴后个人缴费仍困难的特殊贫困移民,可通过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予以补助;协同相关部门推出公益岗位帮助困难移民就业,并对困难移民适当放宽年龄。
  3.实施定向精准帮扶。摸清老水库库区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移民的底数,利用异地搬迁和避险解困等政策,帮助他们“下山出库”。避险解困试点县(市)应加快推进避险解困工作,没有开展试点的县(区)应主动与农办沟通衔接,也可探索其他方式开展。把移民避险解困纳入新一轮异地搬迁工作,统一组织、规划、实施,移民个人建(购)房补助标准在享受农民异地搬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具体数额由各县(市、区)确定。
  4.扶持移民转移就业。通过培训提升移民就业能力,以移民就业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相衔接。通过“扶能”、“扶企”拓宽移民就业路径,结合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加大对“能人”、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创业实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移民就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现代特色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移民就近就业。对低收入移民增收贡献较大的扶贫致富带头人,予以奖励。
  (二)项目安排精准。
  1.加强移民项目扶持管理。全面运行衢州市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信息系统,扎实推进系统中地理信息定位、移动终端、微信平台等现代管理手段的应用,利用二维码实行项目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建设情况,保障移民项目扶持的真实性。各县(市、区)要以产业化理念,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谋划实施移民项目,以3—5年为周期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储备项目每年分3月份和9月份2次集中申报入库,市、县移民管理机构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对储备项目库信息进行更新,扶持项目原则上从储备项目库中抽取,遴选实施。全面推行移民项目网上报备,并对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化管理,做到项目清、进度清、成效清。
  2.拓宽移民创业致富渠道。注重品牌培育,加大水库移民Logo标识和“惠移”商标的推广力度,做大做强移民创业致富精品项目。参与电商经营,借助省“电商进万村”行动契机,鼓励电子商务进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引导移民学习电商知识,助推移民群众通过电子商务创业致富,为移民群众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平台。探索通过土地流转、光伏“屋顶经济”、股份量化等形式,切实拓宽移民财产性收入途径。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移民创业园,提高移民组织化程度,让移民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实现对接,引导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开发,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起与移民、合作社之间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移民分享效益,对有示范带头效应的移民合作社,予以奖励。
  3.扶持发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集体经济。明晰产权,利用扶持资金,引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采取乡镇联合、村村合作等模式,在县城、集镇、工业园区等地建设或购置工业厂房、农贸市场、街面房等,增加村集体租金收入。支持发展设施租赁,通过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和新(改)建、购置、合作等方式,发展来料加工场所、农业生产设施、仓储设施等设施租赁,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有长期而稳定的收入。鼓励移民大学生回乡创业,在其他部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对所在村集体经济作出贡献的自主创业移民大学生先进典型,予以奖励。
  4.发展移民美丽乡村经济。以城镇化思路建设移民美丽乡村,引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融入当地美丽乡村“一县一带”建设。摸清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本情况、区域优势、产业特色、移民文化特色、发展潜力、制约因素等情况,制定计划,突出重点特色,分类指导。每年委托专业机构选取1—2个重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做好村庄改造提升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扶持库区、移民安置区村和移民经营山水、经营村庄、经营家园,因地制宜扶持发展乡村旅游和生态农业。培育特色精品移民村、移民美丽家园示范村。
  (三)资金使用精准。
  1.完善移民资金分配方法。对用于扶持移民项目的资金分配应采取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因素法分配的移民资金按一定比例的基数和绩效进行分配;项目法分配的主要采取竞争性分配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第三方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3—5年内移民资金计划可统筹安排,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项目的移民资金,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可以重新在县域内统筹安排。
  2.优化移民资金扶持方式。移民资金使用应突出重点,用于以移民资金为主导的经济社会效益好、规模适宜的扶持项目,也可适当配套安排用于库区、移民安置区结合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其他扶持项目。加强金融信贷服务,进一步完善创业致富贷款贴息制度,扩大制度覆盖面和惠及面,帮助移民群众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美丽家园”移民村建设、村级“一事一议”等村级移民扶持项目,可以实行“以奖代补”。提高移民创业致富资金比例,创业致富资金可以乡镇为单位,以3—5年为周期统筹使用,构建“一村一品牌、一乡一产业、一县一特色”发展格局。
  3.规范移民资金支付。各县(市、区)应完善移民资金扶持项目报账制管理办法。在资金支付上,采取预拨资金、按进度拨款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结算等方式相结合的拨款办法。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移民资金信息系统各类数据采集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等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衔接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县级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