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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0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对依    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区、县(市)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将绩效工资兑现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教师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 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区、县(市)及以上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区、县(市)、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与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区、县(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统筹。学校主管部门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5个项目,除此之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各项目具体标准,区、县(市)由当地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市本级由市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其中:
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等因素,适当拉开差距,实行一岗一薪。
教(工)龄补贴主要体现从教年限、工作年限等因素。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对班主任的倾斜。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主要体现对农村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教师的倾斜。根据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知》(浙人发〔2008〕78号)规定发放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对部分地理位置偏远、办学条件艰苦学校的教师加发任教津贴。
杭州市本级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4个项目。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也可设立其他项目。
考核奖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
  超课时(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其中,班主任工作量要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内部分配时可进一步向班主任倾斜,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体现对教师教育、教学取得成绩的激励。
名优教师奖励主要体现对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倾斜。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