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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确保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后国家规定由企业负担的津贴补贴项目发放落实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确保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后国家规定由企业负担的津贴补贴项目发放落实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22〕7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拟订的《关于确保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后国家规定由企业负担的津贴补贴项目发放落实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