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2〕1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切实为我市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搭建合作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相关的支柱产业和职业教育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 遵循服务企业、校企互利、校企互 动、统一管理原则,扎实推行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 养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拓展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 系,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为我市经济社 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二、目标与任务
( 一)目标
“十二五”期间,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包 括技工院校,下同) 要不断更新校企合作观念,找准专业和企业 的利益共同点,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与体制, 使校企合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到 2015 年,建立起学校和企业、行 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和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 体系,实现学校与企业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
——60%以上的骨干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各省级 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个专业都要与 2—3 家企业建立长期 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每个专业都要与 1 家以 上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
——60%以上的骨干企业建有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 的培养基地,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应至少引进 1 家具备一定实 力和规模的先进企业在校内建立实训实习基地;
—— 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学校至少要有 1 项产学研合作项 目;
——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学校骨干专业至少应有20%以上的 学生通过 “订单班”、“冠名班”等形式,为企业培养人才;
——每个县(市、区) 建立 1 个以上由行业、骨干企业和职 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
(二)任务
1. 强化合作意识,扩大合作范围。职业教育要按照企业需求 调整专业设置,对 口培养人才,共同解决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定 位、教学改革、实训实习、毕业生就业、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问 题。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强化校企合作意识,要通过 “订单班”、 “冠名班”等形式,为企业培养人才。要与当地企业签订合作办 学协议,开展实质性合作,共建专业对 口、相对稳定的校外合作 基地。校外合作基地应是该行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 位,其技术、生产、经营、管理处于同行业领先的地位。
2. 增强合作力度,提升合作层次。要建立起政府引导、学校 主动、行业中介、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大力提倡 “进 企办学”和 “引企入校”等探索,把学校的实训工场办在企业, 把企业的车间建到学校。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要由单纯的订单培 养、接纳实习就业等浅表合作,向紧密型、投资型、联合发展型、 共同培养型等深层合作推进。要积极寻求与一批规模企业合作, 共建校外实训教学基地,实现学校与企业互相支持、优势互补、 利益共享、合作双赢。
3. 拓宽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体及创业园区建设。每个县(市、区) 都要组建县级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形成由重点职业学校牵 头,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参与,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 作为重点,以课程改革为桥梁,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合作群 体。 中等职业教育产学研联合体要依托专业建设,以产学研结合 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各自优势,把 学校教育与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建成当地新型产品研制基 地、技术转移和推广中心,提高职业学校教产结合水平和工艺革 新、技术研发能力,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产业优化升级。
三、合作的具体内容
( 一)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学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按 照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和技术要求,与企业共同开办企业冠名 班、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和 “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企业岗 位要求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通过 校企联合办学,对学生实施量身定制培养,为企业提供急需的技 能型人才。职业学校还要积极发挥教学资源优势,采用校内办班、 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为企业进行职工的培养培训,将学校建 成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每年面向企 业和社会各层次、类型的培训数量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比例要达 到 1.2:1 以上,并且积极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对未完成面向企业 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职业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 负责人,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二)共建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以及学 校教学要求,在合作企业厂区内设立 “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 实训基地,并要求每年都能接受一定规模的学生实习。职业学校 每个专业都要选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共建校外实习 基地。通过与企业签定协议、在企业挂牌等形式,会同企业制定 学生生产实习计划,用企业的制度标准、管理标准、生产标准、 用人标准共同管理实习过程,共同开展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 技能培养,使合作企业成为学生生产实习和就业一体化基地,使 学生就业前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的运营环境和节奏,提高岗 位适应能力,保证学生顺利就业。
( 三)共建生产实训基地。职业学校通过为企业提供场地、 厂房,引进企业来学校投入生产设备、资金、生产线、生产车间 等形式,建设与企业生产现场对接的实训中心,将实训、培训和 生产有机结合起来,把学校的实训中心建成企业的生产基地、学 校的教学工厂、面向社会的培训中心,提升实训中心的科技水平、 企业氛围和经济效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必须以行业企业为依托; 必须由 “双师型”教师担任基地负责人; 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实 行企业化管理。学校建设实训基地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聘请企 业专家作为项目建设顾问,在方案制订、设备选型、物品采购、 安装调试等环节上全方位参与、全过程跟踪,切实提高实训基地 建设水平。
( 四)共建师资培训基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联手企业共同培养 “双师型”专业教师。要聘请企业有丰富实践 经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学和技能训 练的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颁发兼职教师证书,形成企业 兼职教师和学校专职教师合作互补的教师团队。要制定教师能力 建设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使文化课教师了解专 业知识,专业课教师掌握专业技能。要保证每位专业教师至少有 1 个以上稳定的行业或企业联系点,专业教师每两年有不少于两 个月的专业实践时间。教师要带着课题、带着项目去企业实践, 真正使教师做到联系一家企业,学精一门技术,结识一批专家, 带好一批学生。要把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作为 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途径,把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作为教师职称 评聘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 共建产学研联合体。要把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作 为学校产教结合工作、教师能力提升和教学模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人才集中、技术集中的优势, 上联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高校,下联当地企业,积极培养和推动 骨干专业教师与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技术研发。要派出骨干专 业教师帮助企业做市场调研、信息咨询,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联 合成立攻关小组、校企合作工作室、研发中心及科研生产联合体 等,进行新产品开发、设计以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合作,帮助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把为企业解决技术 难题作为提升校企合作层次的着力点和突破 口,使学校成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育孵化基地。
( 六)共建合作信息平台。 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行业、企 业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