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衢农发〔2021〕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农发〔2024〕13号)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有关要求,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1件、失效的1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25日起施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执行。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5日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生态洁水渔业精品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衢农专〔2019〕91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
1、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衢农发〔201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