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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失效】
川办发〔2018〕7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川府发〔2023〕27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7日


“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 国发〔2018〕1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 ( 川委办〔2017〕29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人才推动四川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推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技能人才供给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增强全省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享誉全国的“天府工匠”,培养规模宏大的“技能川军”,努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激发企校活力,高端引领带动整体发展,机制创新促进全面提升,通过三年努力,聚焦高端产业培育一批技艺拔尖的知识型技能人才,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培养数量充足的操作型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培训大批实用型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培养质量显著提高、作用效应充分发挥。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25%,高端技能人才形成雁阵效应,技能人才总量、结构和对经济发展贡献率居于中西部领先地位,有效支撑四川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工程。

  1.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培养四川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到2020年,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41个,对每个新建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万元经费补助;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20个,对每个新建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3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成长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才办、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财政厅、文化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加快培养掌握国际一流技术标准、比肩国际先进生产工艺的能工巧匠。到2020年,参与国际合作的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占到总数的10%,高职院校占到总数的50%,培养一批既满足我省相关产业需求又兼具国际职业资格的高端技能人才,并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赴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交流。(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外国专家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厅、财政厅)

  3.依托国家、省级招才引智项目和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到2020年,累计引进100名左右国内外领军型技能人才。对国内引进且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规定的,给予每人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和管理期内每人每月1000元岗位激励金。(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才办、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

  (二)实施全民职业培训提能工程。

  4.助力“5+1”现代产业发展,组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开展航空与燃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养老健康、医疗卫生等新兴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在煤炭、钢铁等行业开展以转岗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特别职业培训。到2020年,使技能岗位职工至少参加1次技能提升培训并力争提升1个技能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商务厅、财政厅)

  5.面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青年劳动者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专项行动及以“川妹子”“川电工”“川建工”“川厨师”“川缝纫工”等为代表的劳务品牌培训。到2020年,组织150万名左右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在就业前至少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

  6.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残疾人等实施技能脱贫攻坚行动、“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其中,重点面向贫困地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每年为其至少提供1次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组织贫困地区30万名左右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使每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文化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

  (三)实施工匠培养平台提升工程。

  7.服务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格局,优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布局结构,建立产业需求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省级中职示范校50所、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30所、优质高职院校23所,职业院校年招生规模达到60万人左右,打造省级中职示范(特色)专业100个、高职重点(骨干)专业100个,分别给予每个新建的省级中职示范校和省级中职示范(特色)专业1000万元和300万元的经费补助,形成适应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供给体系,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充分对接。(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8.统筹建设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更好满足劳动者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需求。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就业训练中心120个、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500所,力争全省首批8个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成使用;新建青年创新创效工作室30个、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00个,对培养成绩突出且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

  9.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产教融合项目,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互派顶岗交流锻炼机制,采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全过程全要素参与职业院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到2020年,组织1.5万名在职职工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培训补贴;职业院校“一体化”和“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在63所职业院校实施产教融合项目,每所给予2000万元经费补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双主体”作用。(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四)实施天府传统技艺振兴工程。

  10.围绕川菜、川茶、川酒、蜀绣、蜀锦、竹编、雕刻、羌绣、彝绣、唐卡、彩灯、陶艺、漆艺等具有较高技艺水准、经济开发价值、鲜明地域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和民间传统手工艺,打造一批天府传统技艺带头人。到2020年,认定的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四川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300名以上,在技能大师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方面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总工会)

  11.采取“师带徒”“订单式”等培养方式,实施“四川省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等项目,开展传统修复技术、古籍保护、传统工艺等项目培训。鼓励支持四川省非遗项目传承人、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等,通过师徒代际传承、进校入企入村专业培训等方式,培养一大批扎根民间的传统技艺传承人和守护者。到2020年,传统技艺传承人数量大幅度增加,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