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受托举办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受托举办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3〕2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一)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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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5-08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受托举办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2〕10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受托举办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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