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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1〕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4年2月2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陕政发〔201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陕政发〔2024〕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 国发〔2011〕8号)精神,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现就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转变种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和合作,坚持多学科融合渗透、自主研究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让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种子管理制度,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70万亩,培育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8-10个、上市企业1-2个,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1-2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重点任务

  (四)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依托杨凌示范区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资源优势,加大对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建设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育种理论和方法、育种材料改良和创新、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建立健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成果共享机制,为种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培育壮大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加大对种子企业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企业的科研育种、生产基地、加工贮藏、精选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种业,增强种子企业发展实力。支持种子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布局,不断完善种子生产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技术规范的种子生产基地。关中重点建设优质小麦和以番茄为主的蔬菜制种基地,陕北重点建设杂交玉米制种基地,陕南重点建设杂交油菜制种基地,同时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和果树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增强种子生产能力。

(七)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进一步规范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保护测试和跨区域引种行为,严格品种审定标准,完善品种管理办法,及时淘汰不适宜品种。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加强品种真实性检测,强化品种权执法,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利益。

  (八)加强优良品种推广。合理规划农作物优良品种种植区域,指导农民科学种植,充分发挥良种增产作用。认真落实中、省良种补贴政策,对主推优良品种实施补贴,在粮食主产县开展种子配送试点,发挥种子企业推广优良品种的主动性,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

  (九)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督和日常执法,强化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套购抢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十)健全种子储备制度。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基础上,建立省、市两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增加储备种类和数量。省级重点储备玉米、水稻、油菜杂交种子及短生育期农作物种子,市级主要储备大宗作物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