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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8〕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自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川办函〔2017〕223号)精神,稳妥推进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集约发展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谐统一,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化工产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式,科学制定搬迁改造方案,明确搬迁时间节点,分批分阶段实施。
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工作。其中,就地改造达标企业,2018年启动并完成达标改造工作;关闭退出企业,2018年底前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工作;异地搬迁入园企业,中小型企业在2018年底前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二、主要任务
(四)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搬迁改造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要依据搬迁改造企业实际情况,按照搬迁改造工作任务表(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另行印发),分类逐户指导企业制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按照“定规划、定企业、定项目、定设备、定融资方案”的“五定”要求,同时明确搬迁改造范围、工作目标、实施进度、组织方式、职责分工、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要做到周密细致、措施具体。异地迁建项目承接园区所在地区(县)政府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搬迁改造工作,为异地迁建企业按期搬出落地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组织实施搬迁改造。
各区县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搬迁改造企业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就地改造的,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加快技术改造进程,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异地迁建的,协助企业对接搬迁承接地,做好两地间沟通协调工作;对关闭退出的,督促企业尽快拆除关键设备,防止恢复生产。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要确保承接园区周边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受侵占挤压,因修改相关规划对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搬迁改造企业要落实好搬迁改造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前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
(六)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
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向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后的企业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搬迁改造期间不出现安全和环保问题。搬迁改造企业拆除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装置、构筑物和防污染设施,要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
(七)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
妥善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积极扶持有关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向公众公开搬迁改造项目相关信息,研究建立贯穿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早预见、早发现、早处置的风险化解机制,对舆情热点分类甄别、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政府信访局)
(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组织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升级,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鼓励承接园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三、政策措施
(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利用既有资金渠道,对承担并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区县给予奖补,由各区县政府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补助。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贡市鼓励城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