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1998-08-12 云国税发〔1998〕29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9〕4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民贸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124号
)下发执行后,各地反映了一些执行中的问题。最近,国家对民族贸易县范围进行了调整,我省由原来的57个民族贸易县调整为68个。现将民贸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省民族贸易县的范围,按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国内贸易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确定“九五”期间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