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油站转让业务涉及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3年9月1日)深地税发〔2003〕74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深地税规〔20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地税告〔2011〕18号)规定,全文废止
第六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明确加油站收购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六发〔2002〕33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 及其实施细则
和其它有关规定,现对你分局提出的加油站转让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回复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