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05-04 桂税发〔1994〕2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桂地税发[2007]19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4〕089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通知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