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所属企业所得税预交比例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238号 2005-9-1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预交比例的请示》(石化股份鄂财[2005]24号),要求调整其所属企业预交比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1〕13号
)和《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