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国税函〔2005〕2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反映,有极少数地区税务机关仍使用旧版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导致一些纳税人和消费者取得的发票不能按规定入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此,特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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