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4-09-17 川国税函[2004]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国税发[2004]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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