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地税函〔2007〕3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地税机关的工作负担,推动全省网上申报纳税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结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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