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本市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本市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财税〔2010〕50号 2010-07-07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 沪财法[2013]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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