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03.09 渝地税发〔2007〕6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通知》 (
国税函〔2007〕223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外商投资货物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