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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2003-07-03 云国税发[2003]134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第三条“、(表三)、(表四)……《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货物清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废止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纳税申报资料中的备查资料企业不需在当期报送(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除外),